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關于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186號)、《關于做好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明電[2012]251號)文精神和工作實際需要,經報市政府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梅州市司法局直屬的梅州仲裁委員會秘書處(財政核撥的科級事業(yè)單位)擬公開招聘2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職位的條件要求,詳見《2014年梅州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六)報考年齡的計算日期截止2014年9月15日。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可登錄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meizhou.gov.cn/下載),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其他任職相關證書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證書原件驗收后退回),《報名表》上需粘貼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張同底二寸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證號為照片名稱),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應聘者,還需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交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tǒng)一審核。
2、報名時間:2014年9月15日-17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梅江三路143號梅州市司法局四樓政治處。
4、聯(lián)系方式:聯(lián)系人:黎玲娜, 聯(lián)系電話:2308019。
(二)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廣東省統(tǒng)一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參加應聘,應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時未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yè)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具體由市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四、體檢
體檢按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至低進行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市司法局的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七、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并按有關規(guī)定享受相關待遇。
梅州市司法局設立舉報監(jiān)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53-2308036。
本公告由梅州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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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年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ar
梅州市司法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