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區(qū)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批準,我區(qū)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http://www.pzhsxq.gov.cn/)發(fā)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其中,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須在報考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78年9月1日—1996年 9月1日期間出生),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3年9月1日—1996年9月1日期間出生)。
3.?萍耙陨蠈W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一)。報考者畢業(yè)證書所注專業(yè)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相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二、報考崗位及名額
見《攀枝花市西區(qū)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一)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
2014年9月 1日—5日(9:00-12:00,15:00-17:30) 。
(三)報名地點:攀枝花市西區(qū)政務服務中心三樓3F—024人社局窗口(西區(qū)政府對面)
(四)報名手續(xù)和要求:
1.填報《攀枝花市西區(qū)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附件二)一份(請自行打印并粘貼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報考者須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在填寫“是否同意調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崗位”一欄時,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2.報考者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高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人員須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7.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證件照1張(與報考信息表上粘貼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和姓名)。
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攀枝花市西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西區(qū)區(qū)委組織部、攀枝花市西區(qū)監(jiān)察局共同負責。報名時,報考者應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報名登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報考者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考試費用繳納
考務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2003]237號文件的規(guī)定標準繳納,其中:筆試每科考務費50元,在報名登記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現(xiàn)場報名時遞交減免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忌趫竺麜r未申請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qū)人社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發(fā)布。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七、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代領者還須出具代領人身份證)和繳費收據(jù),于2014年9月11日-12日9:00—17:30到攀枝花市西區(qū)政務服務中心三樓3F—024人社局窗口(西區(qū)政府對面)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已繳筆試考務費不予退回。
八、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毒C合知識》考試范圍參照《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大綱》(請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 scpta.gov.cn )查閱或下載)。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4年9月13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 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guī)定,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yōu)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shù)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jù)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qū)域自治法>若干規(guī)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意見》(攀委發(fā)〔2006〕2號)和《關于調整我市少數(shù)民族考生本市事業(yè)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需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qū)的其他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qū)、西區(qū)的其他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