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寧波市象山縣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公告
為切實加強社區(qū)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進一步充實社區(qū)力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社區(qū)專職工作者,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條件
本次全縣共招聘社區(qū)專職工作者50名,其中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聘10人,石浦鎮(zhèn)專職從事公共房屋安全管理社區(qū)工作者14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范圍、年齡及相關要求見附件。
二、招聘范圍、對象
1.具有象山縣戶籍的社會人員(限2014年6月27日前遷入);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至2014年7月12日止)或軍齡二年以上。
三、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崗位適應的身體條件;
4.附加分條件:具有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的,筆試加3分;具有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的,筆試加1.5分。農村(社區(qū))大學生村官現任滿兩年的或任滿兩個聘期(6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崗3年內報考的,筆試加3分;隨軍家屬報考的,筆試加3分,附加分不累計。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6月27日-6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6月28日下午17:30。
3.報名地點:縣民政局二樓會議室(地址:西谷路266號,新客站旁)。
4.報名要求:
下載并填好《象山縣公開招聘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二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和相關資料到現場報名。請考生來報名前事先復印好資料,備齊材料。
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信息頁原件)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張。具有社會工作職業(yè)資格的人員、退役士兵、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官”、隨軍家屬請同時隨帶相關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并接受資格審核。審核合格者繳納考務費40元。
5.發(fā)放準考證:報考者憑身份證,于7月7日到縣民政局二樓會議室(西谷路266號)領取準考證。
6.資格審查
(1)經審核,報考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均按1:3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其中退役士兵報名人數不足3倍的,核減數調劑到招聘單位面向社會招聘的1974年6月27日至1984年6月27日出生的招聘數中,核減調劑數情況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http://www.nbxsmz.gov.cn)上予以公布。
(2)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信息失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4)確因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代報的,代報者須持考生親筆簽名的書面委托書(見附件3),還需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采取統(tǒng)一考試、嚴格體檢、全面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如下:
1.筆試。筆試由縣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場統(tǒng)一設在丹城中學。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社區(qū)及社會工作政策與實務、寫作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后,縣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原則為:筆試合格分數線=考生最高總得分×50%。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上。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指標數的2倍(不足2倍按實際人數,按1:2比例最后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確定進入面試對象(如有放棄面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語言表達能力、自我認知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氣質儀表等?忌鷳{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體檢。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筆試成績加上附加分后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50%,合成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指標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有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工作由縣民政局組織。體檢醫(yī)院必須是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原則上安排異地醫(yī)院體檢,具體體檢醫(yī)院由縣民政局確定。
考生對能當場告知的心率、血壓、聽力、視力等項目的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可當場向縣民政局申請復查,經同意后,體檢醫(yī)生可以按規(guī)定進行復查?忌鷮Ρ救说捏w檢結論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申請。考生提出復檢申請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交書面申請。復檢由縣民政局組織實施,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紀檢監(jiān)察部門、縣民政局及招聘單位在錄用過程中對考生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必要時,可以要求考生進行復檢。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
若第一輪體檢有不合格者,依次遞補組織第二輪體檢。以次類推。
4.考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對象按招聘職數1:1比例在體檢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考察工作由縣民政局組織,各招聘單位部門負責實施?疾旃ぷ鲄⒄铡墩憬」珓諉T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疾旖Y論為不宜錄用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錄用人員名單。
5.簽訂勞動合同。在考察合格的基礎上,按招聘職位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簽訂合同名單(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擬簽訂合同人員名單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所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的,由縣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為社區(qū)專職工作者,根據原計劃招聘名額分別分配到丹東、丹西、爵溪三個街道及石浦鎮(zhèn),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后,由丹東、丹西、爵溪三個街道和石浦鎮(zhèn)分派到各社區(qū)。
報考人員現在有工作單位的,須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好與原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手續(xù)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單位將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不按時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在聘用通知發(fā)出后書面提出放棄或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可在報考該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重新參加體檢和考察)。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并不再遞補。
六、聘用人員待遇
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待遇按縣社區(qū)同類人員確定,根據縣委辦〔2011〕150號文件執(zhí)行。
七、其他
1.本次考試總成績一年內(自全縣統(tǒng)一聘用之日起計算)有效。如因人員空缺或工作需要調離,需替補社工人員的,按本次總成績在原招聘職位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新招聘的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均須在具備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資格后,3年內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證書》,并作為續(xù)聘的主要依據之一。
3.本次招聘由縣監(jiān)察局負責監(jiān)督,投訴舉報電話:65725951。在考試錄用過程中,若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范圍及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錄用資格。
4.未盡事宜由縣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5724827。
象山縣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17日
附件1
附件1
2014年象山縣公開招聘社區(qū)專職工作者計劃表
招聘職位 |
招聘 人數 |
范 圍 |
年齡條件 |
備注 | ||
1984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
1974年6月27日—1984年6月27日期間出生 |
1974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 ||||
丹東街道1 |
3 |
面向社會 |
√ |
|
|
|
丹東街道2 |
4 |
面向社會 |
|
√ |
|
|
丹東街道3 |
2 |
定向退役 士兵 |
|
|
√ |
|
丹西街道1 |
3 |
面向社會 |
√ |
|
|
|
丹西街道2 |
4 |
面向社會 |
|
√ |
|
|
丹西街道3 |
2 |
定向退役 士兵 |
|
|
√ |
|
爵溪街道1 |
1 |
面向社會 |
√ |
|
|
|
爵溪街道2 |
2 |
面向社會 |
|
√ |
|
|
石浦鎮(zhèn) 1 |
6 |
面向社會 |
√ |
|
|
|
石浦鎮(zhèn) 2 |
6 |
面向社會 |
|
√ |
|
|
石浦鎮(zhèn) 3 |
3 |
定向退役 士兵 |
|
|
√ |
|
石浦鎮(zhèn) 4 |
5 |
面向社會 |
√ |
|
|
專職從事公共房屋安全管理 |
石浦鎮(zhèn) 5 |
6 |
面向社會 |
|
√ |
|
專職從事公共房屋安全管理 |
石浦鎮(zhèn) 6
|
3 |
定向退役 士兵 |
|
|
√ |
專職從事公共房屋安全管理 |
合計 |
50 |
|
18 |
22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