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fā)〔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2014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4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為河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為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校,學院隸屬于河北省教育廳,是一所以工科為主、文管兼?zhèn)、門類齊全的國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shù)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shù)和崗位條件
根據(jù)省廳下達的招聘指標和專業(yè)建設與發(fā)展需要,2014年我院公開招聘專業(yè)課教師14人,具體招聘人數(shù)和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招聘工作通過省人社部門網站(www.he.lss.gov.cn)及校園網(www.hbjd.com.cn)公開招聘專業(yè)及所需人數(shù)。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可通過河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ebpat.com.cn)網上報名,或到學院現(xiàn)場報名,或通過郵寄和電子郵件發(fā)送簡歷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20日
3.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1)聯(lián)系人:郝老師
(2)電話:0319-8769898
(3)電子郵箱:hbjdhln@163.com
(4)通信地址:河北省邢臺市泉北西大街1169號人事處 郵政編碼:054000
4. 資格審查,由河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根據(jù)崗位招聘條件和應聘人員所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初始學歷學位證書及后取得的所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近年來的學術論文、科研業(yè)績、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審查結果現(xiàn)場確認或電話通知。
報名者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五、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和試講相結合的方式,學院成立兩級教師招聘考核小組(分別稱為:一級考核小組和二級考核小組),負責人才招聘工作中的面試和試講環(huán)節(jié)。
1.一級考核小組由主管院領導、人事處、所屬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組成,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考核評分。
面試主要從六個方面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分別為教育背景(20分)、實踐能力(10分)、語言表達(10分)、思維應變(20分)、儀表儀態(tài)(10分)、回答問題(30分),合計100分。
2.二級考核小組由教務處、所屬系部主任、教學督導、教研室主任及相關專業(yè)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5~7人組成,負責對一級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進行試講考核評分。
試講主要從七個方面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分別為教學文件(15分)、教學內容(15分)、教學方法(20分)、語言表達(5分)、板書(5分)、儀表儀態(tài)(5分)、教態(tài)(10分)、教學效果(25分),合計100分。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面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考試時間定于2014年5月。
六、體檢、考核與公示
根據(jù)面試、試講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學院人事處統(tǒng)一組織,體檢時間和體檢醫(yī)院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河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e.lss.gov.cn)和學院校園網(www.hbjd.com.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定于2014年6月,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河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