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玉溪市法檢系統(tǒng)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一、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4年6月12日、13日8:00—17:00。
2.地點: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樓六樓(玉溪市紅塔區(qū)龍馬路33號)。
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按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shù)2倍比例范圍內的人員為每個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或接到參加復審電話的人員。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可從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一式兩份)。
2.要求通過司考的崗位,如不能提供通過司考證原件的,可以用司考成績通知單替代。
3.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憑報名推薦表(只要國民教育畢業(yè)生均使用該報名推薦表)進行資格復審,但由于沒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考生在資格復審時須簽署“保證在考察時提交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司考證等原件的保證書”。
4.往屆畢業(yè)生須持原件參加審核。
5.其他材料:如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等,請詳閱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文件。
以上材料請考生提前準備。
四、網(wǎng)上確認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須于2014年6月30日9:00—2014年7月2日24:00進行網(wǎng)上確認,并打印確認表(確認表是參加面試的必要憑據(jù),確認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的人員,務必按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確認表)。
五、提醒事項
考生應認真及時閱讀有關通知、公告及相關文件,保持電話暢通,不遵守相關規(guī)定或安排,以及因個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另行通知。
聯(lián)系電話:0877-2021406
0877-2616058
0877-2696073
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人才科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