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臺州市級公務員考錄(含特殊職位)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通知
說明:市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含特殊職位)請于2014年4月8日-9日用報名注冊時填寫的手機號碼致電各招考單位(聯系電話詳見《2014年臺州市級公務員考錄資格復審地點》),確認是否參加資格復審。
2014年全省各級機關公務員考錄面試統一定于2014年4月19日-20日進行。根據《2014年臺州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相關規(guī)定,面試(體能測評)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經研究,2014年臺州市級公務員考錄(含特殊職位)資格復審定于4月11日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4月1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詳見《2014年臺州市級公務員考錄資格復審地點》。
三、 資格復審應提供的材料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人員應提供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qū)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3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四、資格復審要求
報考人員應根據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所提供材料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個人網上報名時所填涉及資格條件內容不相符的,視為不具備相應的報考資格條件,資格復審不合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五、其它注意事項
臺州全市面向警校畢業(yè)生特殊職位、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警職位的體能測評時間暫定2014年4月12日,地點暫定臺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具體以體能測評通知書為準。
中共臺州市委組織部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