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桐 鄉(xiāng) 市 委 組 織 部
桐鄉(xiā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桐鄉(xiāng)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及嘉興市委組織部、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tǒng)一部署,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4年全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4年全市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102名。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請登陸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gwy.zjhrss.gov.cn);
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zjjxrs.gov.cn);
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
浙江桐鄉(xiāng)人才網(www.zjtxrc.com)。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全市各級機關招考范圍和對象為:
(1)具有嘉興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4年2月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口不限。
(3)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4年應屆畢業(yè)的,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市、鎮(zhèn)兩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3.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現(xiàn)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xù)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的人員;現(xiàn)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xù)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4.鎮(zhèn)機關考錄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范圍和對象為:嘉興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yè)學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是指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經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錄取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且取得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或在校期間參軍入伍并已退出現(xiàn)役的人員。
5.嘉興市公安局及所屬縣(市、區(qū))公安局面向全日制公安院校畢業(yè)生考錄人民警察的范圍和對象為:嘉興市生源的全日制公安院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嘉興市戶籍的全日制公安院校畢業(yè)生。
6.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村干部在任村 “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第十二條規(guī)定九類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浙公通字〔2008〕60號)第十條規(guī)定十三類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公安系統(tǒng)人民警察。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
2.報考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埔陨蠈W歷。
3.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現(xiàn)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4.報考鎮(zhèn)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
報考上述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要求軍事技能測評達標。
5.報考檢察院、公安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達標。
6.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4年2月7日。
7.報考法院法官、檢察院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留學人員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招考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4年2月7日0時—2月12日17時。
網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2014年2月10日0時—2月12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登陸后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職位。每30分鐘系統(tǒng)自動更新數(shù)據1次。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4年2月12日17時—2月15日24時。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4年2月16日0時—2月19日24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2月21日24時。
(四)繳費確認
時間:2014年2月16日0時—2月24日12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陸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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