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干部專業(yè)化、年輕化,持續(xù)鍛造堪當重任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廣州市國資委決定開展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職位
面向廣州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不含中直、省直駐穗單位)公開選調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層次職級公務員3名(詳見附件1)。
二、選調資格條件
參加選調人員須具備公務員法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一)在廣州市各級機關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已完成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的在編在職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層次職級或正科級以下領導職務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二)年齡35周歲以下。
(三)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
(四)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不定等次情況除外)。
(五)職級公務員須已完成職級套轉。
(六)職位所要求的條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通過定向招錄、專項招錄、特殊職位招錄以及其他享受優(yōu)惠政策錄用的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任職試用期的。
8.存在任職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年齡、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公告發(fā)布之日,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選調在廣州市國資委官網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15日。(以發(fā)郵件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資料:①《廣州市國資委202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可編輯word版及簽名掃描版);②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任職文件掃描版;③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和個人頁)、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掃描版;④個人近三年工作總結。
3.報名方式:網上報名。請將報名資料電子版(有關材料請直接用原件彩色掃描)打包,發(fā)送至廣州市國資委人事處郵箱:sgzwrenshichu@gz.gov.cn,郵件名稱請注明“姓名+廣州市國資委2024年公務員選調”,報名時間以電子郵件時間為準。
(三)資格審核。
廣州市國資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及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人數超過1:8則選調正常進行,由市國資委通知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人員參加考試;如報名及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人數少于1:8則終止選調程序;資格審核嚴格對照職位資格條件進行,經審核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另行通知。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選調資格。
(四)考試。
資格初審合格者,由廣州市國資委通知參加選調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參加考試人員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重點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專業(yè)知識水平和文字綜合分析能力等。筆試滿分100分,成績按照30%計入總成績。根據筆試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職位與面試對象1:8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的人選(出現(xiàn)最后一名分數相同的情況時,分數相同人員均入圍面試),入圍面試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2.面試重點測試政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分數按照70%計入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排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取消選調資格,由廣州市國資委研究是否遞補體檢人選。
(六)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復審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被確定為考察對象人選的人員需在組織考察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參加選調的證明。如不能出具、放棄考察或者考察不通過的,由廣州市國資委研究是否遞補考察對象。
(七)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經研究后,在廣州市國資委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八)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程序辦理轉任及任職手續(xù)。如選調崗位無符合相關條件的人選,可以空缺。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工作對考生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等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廣州市國資委人事處按照有關政策作出解釋。
(四)聯(lián)系方式:020-83125671、83125771;監(jiān)督電話:020-83125757。
廣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2024年8月1日
附件3: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