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充市檢察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相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4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要求,此次招考工作已進入資格復審階段,F就南充市檢察院系統(tǒng)2014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時間:2014年01月02日(星期四)至03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點:南充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716室(南充市高坪區(qū)江東大道北段129號)(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貼上照片)、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且證明須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工作經歷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辭職的考生,攜帶原單位辭職證明)和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和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其中:
1.2014年高校畢業(yè)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學歷層次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須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二、注意事項
1.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出現的缺額,按照《關于2014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的要求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于2014年01月05日下午17:30前結束,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仍有面試名額空缺的,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2.資格復審合格者,需繳納面試考務費80.00元。
3.考生在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如有變化,請及時將新的聯系方式告知南充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電話:0817-3302709。
附件一:《南充市檢察院系統(tǒng)2014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rar》
南充市人民檢察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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