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2013年新增政法專項編制公開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政審通知
海東考區(qū)各位考生:
2013年新增政法專項編制(海東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森林公安)公開考錄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公務員體檢結果已在青海人事考試信網上公布,現進入政審考察階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現就報考海東市、縣(區(qū))職位人員的政審考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審考察對象
政審考察對象為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專項編制公開考錄公務員報考海東市、縣(區(qū))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森林公安職位體檢合格的人員(包括青海省2013年基層政法干警定向招錄培養(yǎng)人員)。
二、政審考察單位
凡體檢合格的考生,報考各縣(區(qū))公安民警的考生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到所報職位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公安局參加政審考察;報考海東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職位的考生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分別到到海東市公安局政治部和海東市林業(yè)局參加政審考察。
三、有關注意事項
1、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職位的人員須填寫《省級統(tǒng)一招考人民警察政審表》、《國家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一式三份(具體要求請與海東市公安局政治部聯(lián)系,電話0972-8683052);貼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所有進入政審考察人員須提供本人學籍檔案、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學信網”下載打。,有工作經歷的還須提供人事檔案。請進入政審考察人員確定本人的學籍檔案存放單位,并到所報考職位的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調檔函并調取檔案交政審考察部門。
3、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職位的,按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政審規(guī)定進行考察。
4、所有進入政審考察的人員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請將政審考察材料于2013年12月31日前送到所報職位的海東市、縣(區(qū))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不按時參加考察的人員,視自動放棄政審考察資格。
請進入政審考察的人員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如因考生本人未關注通知或聯(lián)系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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