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16年招聘公告
根據學校工作需要,決定就音樂學院教學科研崗位面向社會招聘。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 |
需求專業(yè) |
崗位條件 |
崗位 |
崗位數 |
聯系人 |
音樂學院 |
鋼琴演奏 |
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專業(yè)院校、985高校或海外著名(排名前200名)高校畢業(yè) |
教學科研 |
1 |
音樂學院: 陳以 0791-88507006 18907091723 chenteacher@163.com 人事處: 王科 0791-88120181 jxsdrsc@jxnu.edu.cn |
舞蹈表演 |
女性,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專業(yè)院校、985高校或海外著名(排名前200名)高校畢業(yè) |
教學科研 |
2 |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數與招聘計劃數原則上應不低于5:1的比例)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6日-7月16日發(fā)布招聘信息并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將相關材料同時發(fā)送至招聘單位郵箱(chenteacher@163.com)及人事處郵箱(jxsdrsc@jxnu.edu.cn),并請在郵件主題處注明所應聘的崗位。
3、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掃描件1份或2016屆研究生畢業(yè)生推薦表掃描件1份、符合所應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4、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人事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方可參加招聘考試。
三、考核方法
1、考核包括專業(yè)技能測試、試講、心理測試、體檢。
2、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采用百分制,根據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試講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同入闈。
3、試講。試講采用百分制,試講成績不得低于85分,否則不予聘用。
4、心理測試、體檢。根據專業(yè)技能測試和試講成績進行排名,其中專業(yè)技能測試占60%、試講占4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心理測試、體檢人選(心理測試、體檢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根據專業(yè)技能測試和試講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5、在學校指定的醫(yī)院體檢,體檢標準為《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體檢不合格的,根據專業(yè)技能測試和試講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6、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
7、現場確認、考核等環(huán)節(jié)在下學期開學后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有關待遇及其他
1、均為人事代理,不納入事業(yè)編制管理,其檔案存放于江西省人才流動中心,享受學校在編在崗同類人員同等標準的工資待遇;按照有關規(guī)定按期辦理社會保險并繳納住房公積金;不享受學校醫(yī)療報銷、住房等待遇。
2、來校后五年內須按“非升即走”政策進行考核,即五年內如滿足以下條件,則可考慮轉為事業(yè)編制,否則期滿予以解聘:
(1)須考取專業(yè)院;985高;驅I(yè)排名全國前20位院校本專業(yè)博士;
(2)或獲評為學校課程教學“十佳”教師;
(3)或主持立項國家級課題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項目或省級重點課題一項;
(4)或在本學科專業(yè)刊物上第一署名并以江西師范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發(fā)表高水平學術論文。具體為:在《江西師范大學學術期刊目錄》認定的B類學術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論文2篇,或符合校發(fā)〔2014〕172號《江西師范大學文學藝術與體育科研工作量折算辦法(試行)》中可折算為B類文章的其他各類成果2項。
江西師范大學人事處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