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我校教師隊伍,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fā)〔2012〕166號)、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我校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批復(內人社函〔2016〕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一、學校簡介
內蒙古農業(yè)大學是內蒙古自治區(qū)重點大學,國家西部大開發(fā)“一省一!敝攸c支持建設院校,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和國家林業(yè)局合作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A能力建設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校園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歷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被譽為塞外“花園式高等學府”。
內蒙古農業(yè)大學成立于1952年,是內蒙古自治區(qū)成立最早的本科高等學校,是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院校之一,是一所以農為主,以草原畜牧業(yè)為優(yōu)勢和特色,具有農、工、理、經、管、文、教、法、藝等9個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具備培養(yǎng)高職高專、學士、碩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體系。學,F(xiàn)設有動物科學學院等21個院(部),職業(yè)技術學院是全國高等職業(yè)教育示范院校建設單位,F(xiàn)有在校學生3.5萬余人,其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4183人。建校60年來,共培養(yǎng)了各類人才10萬余人,畢業(yè)生遍布全國各地,特別是在自治區(qū)農、牧、林、水、草、乳、沙等行業(yè)中,多已成為領軍人物和技術骨干。
學,F(xiàn)有1個國家重點學科、3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個農業(yè)部重點學科、3個國家林業(yè)總局重點學科、5個自治區(qū)重點一級學科、22個自治區(qū)重點學科、4個自治區(qū)重點(培育)學科。有1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9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99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7種專業(yè)學位授權點。學位授權點涉及經濟學、法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藝術學等7個學科門類。有10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F(xiàn)有教職工2687人,其中專任教師1551人,具有博士學位的437人,具有碩士學位的507人,F(xiàn)有博士生導師139人、碩士生導師467人。學,F(xiàn)有特聘院士9人,“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87人,國家、自治區(qū)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45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一、二層次7人,國家、自治區(qū)優(yōu)秀留學回國人員15人,全國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3人,自治區(qū)深入工農牧業(yè)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18人,中國青年女科學家1人,自治區(qū)“333人才工程”首席專家3人,自治區(qū)“新世紀321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員17人,入選自治區(qū)“草原英才”51人、草原英才團隊16個,內蒙古自治區(qū)杰出人才獎7人。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自治區(qū)級教學名師21人,自治區(qū)級教壇新秀12人。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6人。
二、公開招聘計劃
本年度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專任教師崗位30名(包含蒙漢兼通崗位10名),應聘人員需具備應聘崗位所需條件,詳見《內蒙古農業(yè)大學2016年度公開招聘碩士學位專任教師崗位需求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1、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術型碩士以上研究生、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學術型碩士以上研究生、以及獲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體育專業(yè)可為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應聘人員起點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yè)生(不含獨立學院);
(5)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6)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7)年齡要求: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0年2月26日至1998年2月26日間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符合條件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資格初審及開考比例
(一)報名
1、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登陸內蒙古農業(yè)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tǒng)(網址: http://ndzhaopin.imau.edu.cn/zpsys)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016年2月26日上午8:00至3月3日下午18:00。
2、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須用身份證報名。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應聘崗位,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和本科、碩士期間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學業(yè)成績單、外語水平證明等,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3、應聘人員自行選擇答題語種,并在網上點擊確認。筆試答題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4、建立應聘人員誠信檔案。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
1、我校于2016年2月27日開始,在網上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核的,在報名系統(tǒng)中說明理由。資格初審工作于2016年3月5日18時結束。
2、招聘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專業(yè)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我校負責解釋。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一般不低于4∶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開考。對于緊缺急需崗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四)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五)本年度公開招聘筆試后各個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五、筆試 的內容及成績公布
(一)報考碩士崗位的人員,均應參加筆試。博士研究生應聘碩士崗位的,也需參加筆試;
(二)報考校本部專任教師崗位的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英語》(滿分100分,其中:綜合基礎知識50分,英語50分)?荚噧热轂榻處、教育相關的政策、法律、社會等知識和相當于國家英語六級水平(其中:外國語言學院專任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相當于專業(yè)八級英語水平)。
(三)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應聘碩士“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將在準考證上標明。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五)筆試成績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六)筆試結束后,學校根據考試情況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工作由應聘崗位所在教學單位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舉報電話和所需攜帶的證件、證明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等詳細內容,提前7天在學校網站主頁上另行公告。
(二)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三)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英語水平單等原件及各種證書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部門進行資格復審。
(五)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應聘的證明。
(六)我校在面試前5天,在報名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以及需要攜帶的身份證、準考證等有關證件。
七、面試及相關要求
(一)面試
1、面試滿分100分,面試采用的方式:試講(其中體育教師為試講和技能測試)。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應聘“蒙漢兼通”專任教師崗位的人員必須用漢語試講及回答問題;因本次我校本部招聘均為專任教師崗位,應聘其他專任教師崗位的人員也必須用漢語試講。
3、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為1:1的崗位劃定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75分,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二)考試總成績的 計算:
應聘碩士崗位的總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5分)×50%+面試成績×50%
八、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應聘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guī)定進行。
2、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3、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考察由我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實施。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我校確定。應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公示與聘用
(一)學校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公示結束后,學校將聘用報告和擬聘人員花名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2016年應屆畢業(yè)但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前被其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新聘用(列編招聘)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試中被新錄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后放棄聘用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六)我校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5年。聘用合同中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各相應條款執(zhí)行。
(二)本方案由內蒙古農業(yè)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內蒙古農業(yè)大學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另行制定
各單位咨詢電話
學院名稱 |
咨詢電話 |
咨詢郵箱 |
動物科學學院 |
4309173 |
Qijinwei_66@126.com |
林學院 |
4301171 |
Hengzhiwu308@163.com |
生態(tài)環(huán)境學院 |
4306802 |
nmghanguodong@163.com |
機電工程學院 |
4301062 |
jdwp@imau.edu.cn |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 |
4309237 |
xuehr@imau.edu.cn |
生命科學學院 |
4309242 |
liguojing@imau.edu.cn |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
4306293 |
gaizhiyi@126.com |
外國語言學院 |
4301193 |
xulilin_204@163.com |
理學院 |
4309247 |
zwyan101@126.com |
能源與交通工程學院 |
4306692 |
jdtana@163.com |
體育教學部 |
4319690 |
ericxon@163.com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4309249 |
bqf1183@soh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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