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7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數等詳見《2012年臨安市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需求信息》。
二、招聘范圍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臨安生源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或已取得相應專業(yè)(學科)教師資格證的臨安市戶籍社會人員(社會人員不含正式在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職業(yè)高中機械、機械實訓、數控實訓、電工專業(yè)崗位的戶籍(生源)和教師資格證不限,報考職業(yè)高中財會專業(yè)崗位的教師資格證不限,報考特殊教育專業(yè)崗位的戶籍(生源)不限;
3.年齡35周歲以下(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及技能等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2012年臨安市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需求信息》(附件1);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及地點
2.報名辦理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須攜帶:《臨安市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就業(yè)推薦表》、戶口薄(戶籍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社會人員須攜帶: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戶口。☉艏C明)、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四、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進行報名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符合報考條件者發(fā)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數不足招考計劃3倍的崗位將酌情調整招聘計劃數或開考比例。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本次考試的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輔導用書。
1.筆試
筆試科目:1門
筆試內容:招聘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材教法內容
筆試時間: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職業(yè)高中汽車維修、機械、機械實訓、數控實訓、電工專業(yè)崗位的人員筆試前須先統一參加崗位專業(yè)技能測試,崗位專業(yè)技能測試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設崗數超過5人(含5人)的按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實施3天前,若有入圍面試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可在本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成績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不予錄(聘)用。面試辦法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的60%,加上面試成績的40%合成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辦法。體檢不合格的,可在該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進入考核?己瞬缓细竦,可在該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體檢、考核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經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在臨安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公示無異議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選,報考學校(崗位)明確的,直接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對于報考小學類具體學校(崗位)不明確的,先確定聘用學校,再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具體學校確定方法是擬聘用人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名次順序自主選擇,第一名先選擇聘用學校,第二名在余下學校中選擇,以此類推。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它事項
1.戶籍落戶時間計算,截止時間為
2.對于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在辦理錄用手續(xù)時驗明學歷證書并提供復印件,不能在錄用時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取消錄(聘)用資格。對于能在
3.按教師資格證學科報考對應的學科,資格證上沒有指明學科的,根據呈報的學歷專業(yè)報考對應的學科。教師資格證學科為政治、歷史和地理的可以報考社會學科,物理、化學和生物的可以報考科學學科。持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者可以報考初中或小學相應學科崗位,反之不能報考。持職業(yè)高中類教師資格證者不得報考普通中小學崗位。對于暫未取得相應專業(yè)(學科)教師資格證書但已報名參加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證認定的人員,可憑教師資格認定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先參加報考,待辦理錄用手續(xù)時驗明教師資格證書并提供復印件,不能在錄用時取得相應專業(yè)(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錄(聘)用資格。
4.在本市幼兒園連續(xù)任職3年及以上的臨安戶籍非事業(yè)編制教師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5.報考職業(yè)高中汽車維修、機械、機械實訓、數控實訓、電工、財會專業(yè)崗位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經招考錄用后,須在兩年內取得相應專業(yè)(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證書的,給予解聘處理。
本公告由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臨安市教育局(63805979)
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3723364)
有關招聘的詳細情況可查閱臨安人才網(http://www.larcw.com)、臨安市教育網(http://www.lajy.com)。
附件1:2012年臨安市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需求信息
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