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市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的規(guī)定及市屬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各類高校畢業(yè)生公開招聘43名工作人員(其中:定向招聘任滿兩個聘期大學生村官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品學兼優(yōu)、德才兼?zhèn)洹W用一致、“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及名額詳見《麗江市市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專業(yè)知識和崗位能力,符合國家對執(zhí)業(yè)資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要求。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六)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guī)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員;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員,用人單位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七)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條件為任職滿兩個聘期或任滿兩個聘期已解聘的優(yōu)秀大學生村官。
四、招聘步驟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有關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2日至6月24日(3天)。
2、報名地點: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大廳(雪山路200號,香江花園向北前行600米,市內可乘5路、10路公交車到達)。
3、定向招聘任滿兩個聘期大學生村官持畢業(yè)證書、本人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麗江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表》。到考生服務地縣(區(qū))委組織部報名。經組織部門資格審核合格后參加本縣(區(qū))事業(yè)單位筆試。
4、報名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持有畢業(yè)證書原件,市、縣(區(qū))就業(yè)部門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2)應屆畢業(yè)生尚未領到畢業(yè)證書的可先憑“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報名(應屆生報名時不需要提交未就業(yè)證明)。
不能到現場報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長用復印件或傳真件代為報名。
(3)需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于7月11日前持相關證書等原件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核,未在此指定日期內進行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
(二)收費
參照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guī)定,報名時須交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
(三)資格審核
用人單位在報名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考生填寫《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送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復審點復審后核發(fā)《同意報考通知單》。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負責,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1、考試內容: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以公共基礎知識、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為主,綜合試卷卷面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崗位能力測試(面試):總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操作。測試工作方案由招聘單位制定,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律檢查機關參與指導和監(jiān)督。
2、考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6年7月16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3、考試地點: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同意報考通知單》及收費收據領取準考證。崗位能力測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五)考試成績的計算、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1、通過筆試直接進入考核、體檢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在筆試成績并列人員中增加崗位能力測試程序,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
2、筆試后要求崗位能力測試(面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崗位能力測試(面試)人員,并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個別緊缺急需的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按1:1的比例進行崗位能力測試(面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70分以上方可進入后續(xù)程序。
3、招聘碩士以上學歷學位崗位的考生,經用人單位崗位能力測試、體檢、考核、公示后按程序可直接辦理聘用手續(xù)。
4、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數和報名人數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個別緊缺急需或高學歷、高職稱招聘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開考,不足比例開考的考生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崗位能力測試(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
5、定向招聘任滿兩個聘期大學生村官開考不受比例限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
6、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