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2016年教育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須知
一、考試時間:2016年5月15日上午9點至11點,時間120分鐘。
二、考試地點:昌邑市第一中學(昌邑市濰河西路1號,自南門、西門入場,車輛停放校外)
三、注意事項:1、參加考試人員務于2016年5月15日上午8點30分前到考點,持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入場。2、考生只能攜帶鋼筆(中性筆)、2B鉛筆、橡皮等必需的文具和用具,嚴禁攜帶通訊工具入場。
考 場 規(guī) 則
一、應試人員在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上。
二、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應試人員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攜帶文具,開考后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四、除規(guī)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jiān)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fā)現(xiàn)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試卷發(fā)放后,應試人員必須首先在答題卡規(guī)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用2B鉛筆在準考證號對應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標記;聽統(tǒng)一鈴聲開始答題,否則,按違紀處理。
六、應試人員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七、客觀題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鉛筆填涂的按零分處理;主觀題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用鉛筆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
八、應試人員在考場內(nèi)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它答題材料,或為他人窺視提供便利。
九、考試結束鈴響,應試人員應立即停止答題。應試人員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本場所有考生試卷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回收完畢并確認無誤后,由監(jiān)考人員統(tǒng)一下達離場指令。應試人員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和草稿紙以任何理由帶出考場,否則按違紀處理,并追究有關責任。
十、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guī)定處理。
附件:昌邑一中平面圖考場分布示意圖
昌邑市教育局
二0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