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原無錫市北塘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公告(二)
下列考生因個人原因放棄2016年原無錫市北塘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名單如下:
崗位名稱 |
準考證號 |
崗位名稱 |
準考證號 |
初中英語 |
16022300206 |
小學語文 |
16022002246 |
初中物理 |
16022000379 |
小學數(shù)學 |
16022000885 |
初中物理 |
16022004688 |
小學數(shù)學 |
16022004257 |
小學語文 |
16022003490 |
小學英語 |
16022002585 |
小學語文 |
16022000161 |
中小學體育 |
16022102123 |
根據(jù)《2016年無錫市北塘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的要求,擬遞補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如下:
崗位名稱 |
準考證號 |
崗位名稱 |
準考證號 |
初中英語 |
16022002673 |
小學語文 |
16022002846 |
初中物理 |
16022001059 |
小學數(shù)學 |
16022003405 |
初中物理 |
16022201635 |
小學數(shù)學 |
16022002669 |
小學語文 |
16022000508 |
小學英語 |
16022100552 |
小學語文 |
16022100409 |
中小學體育 |
16022102281 |
資格復審的時間:2016年3月28日下午(13:30—16:30);
2016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
資格復審的地點:無錫市永豐路1號(原南長區(qū)政府)1522辦公室。
現(xiàn)場資格復審需帶的材料:
1、考生本人的筆試準考證;
2、考生本人的免冠一寸照片一張;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4、《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或相關材料,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5、獲得國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相關材料。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上述遞補人員未按本公告規(guī)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0510-83158152。
原無錫市北塘區(qū)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