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惠東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的通知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人[2001]74號)精神,為切實做好今年我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現(xiàn)結(jié)合實際,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試時間:由原定的10月24日(星期六)改為10月25日(星期日)進行;
(二)測試地點:惠東縣平山第一小學;
(三)參加測試人員:詳見附表
(四)有關要求
1、教學能力測試的學科為申請人的申請任教學科,測試的課題內(nèi)容自選,測試的形式自選(試講或說課),教材資料自備,試講(或說課)及面試時間約20—30分鐘,測試課室可提供電教平臺。
2、參加測試對象攜帶身份證,于10月25日上午8:00時、下午2:30時前到惠東縣平山第一小學教學樓北樓簽到,不得遲到。上午需參加成人高考的人員,請?zhí)崆暗饺耸鹿苫螂娫捖?lián)系登記(聯(lián)系電話:8810468),可調(diào)整到下午參加測試。
附件:
1、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和標準
2、2015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學能力測試安排表
惠東縣教育局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