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教育人才公告(一)
(考核類)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guī)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yè)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各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2016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采取直接考試考核方式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育人才72名。
一、招聘學校情況簡介
招聘學校情況請訪問株洲教育網(網址:http://www.zzedu.gov.cn)“直屬學!辨溄。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育人才72名(具體招聘學校、崗位及要求詳見附表1)。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要求
(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16屆優(yōu)秀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處于同校同專業(yè)的前40%);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16屆碩士研究生(本科為全日制師范類大學畢業(yè));除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外,特殊教育專業(yè)教師還可到重慶師范大學、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還可到天津職業(yè)技術師范大學、幼兒園的幼兒教育專業(yè)教師還可到湖南師范大學招聘。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人民教育事業(yè),事業(yè)心強,身體健康。
(三)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guī)范和要求,為人師表。
(四)具備相應崗位的職業(yè)資格,符合具體崗位資格要求。
(五)年齡在30歲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考試合格后愿意簽約。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發(fā)布信息
各環(huán)節(jié)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政府門戶網(網址:http://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zzldbz.gov.cn/ShowClass.jsp?id=415)、株洲教育網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同時在部屬師范大學、放寬條件的相關學校公布招聘信息。
五、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說課當天開考前結束,具體見公告明確的時間。
(二)報名方式。應聘者可直接將報名資格審查表及相關資料發(fā)至各招聘學校電子郵箱,也可到考點或招聘學,F場報名。各招聘學校聯系方式,株洲市一中:1966169043@qq.com,咨詢電話:0731-22600907;株洲市二中:893127992@qq.com,咨詢電話:0731-28839322;株洲市三中:360873106@qq.com,咨詢電話:0731-22605500;株洲市四中:664601089@qq.com,咨詢電話:0731-28475202;株洲市八中:25457744@qq.com,咨詢電話:0731-22205068;株洲市十三中:mjp138@qq.com,咨詢電話:0731-2222623656;株洲市十八中:549370852@qq.com,咨詢電話:0731-22778018;株洲市九方中學:654225145@qq.com,咨詢電話:0731-22548933;株洲市工業(yè)學校:923225757@qq.com,咨詢電話:0731-22621399;株洲市幼兒師范學校:105001332@qq.com,咨詢電話:0731-22288008;株洲市特殊教育學校:673122696@qq.com,咨詢電話:0731-22548700;株洲市幼兒園:787631285@qq.com,咨詢電話:0731-28221573。
(三)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需提供下列資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育人才崗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
2.身份證、畢業(yè)證(無畢業(yè)證可用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代替)、相應崗位資格證的復印件(無教師資格證可出具所學專業(yè)為師范類的相關證明);
3.本科畢業(yè)生需出具學校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處于同校同專業(yè)前40%的成績證明。
4.其他各類榮譽證復印件等材料。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于各考點開展招聘工作的第一天進行(華東師范大學截止時間為9月25日上午8:30);資格審查時,應聘者需攜報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由各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市教育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應聘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應聘資格。
七、招聘程序
(一)考試
1.考試方式。考試分面試和說課兩個環(huán)節(jié)。各招聘學校在資格審查時通過交談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分合格與不合格,合格者進入說課環(huán)節(jié)。說課時間為5-10分鐘;說課內容由應聘者在市教育局命題中隨機抽;備課時間為3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綜合分析的能力等;說課前進行自我介紹。滿分為100分。
2.最低開考比例。應聘者可以自由慎重選擇考點參加考試。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達不到開考比例,應聘者可到下一考點報名參考。
3.考試組織與監(jiān)督?荚囉墒薪逃譅款^組織,市編辦、市人社局派人全程參與,嚴格監(jiān)督。
4.考試時間和地點。華東師范大學考點于2015年9月24日上午8:30-9月25日上午8:30在閔行校區(qū)進行咨詢與面試,面試完成后進行說課(地點另行通知)。北京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高校的招聘時間暫定2015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具體時間和地點見公告(應聘者可提前到招聘學校進行接洽,也可跨校到其他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5.說課設文理科兩個專家評委小組,由市教育局抽取5—7名專家評委(其中1人兼任主考)組成。評委小組在說課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說課成績并列的,進行加試。
6.鑒于教師崗位的特殊性,考試設立合格線,說課成績低于80分為不合格。各考點參考人員全部不合格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本輪的招聘。
7.通過此方式無法招滿的崗位,采取面向社會和其他院校統一考試考核方式進行。
(二)擬聘對象確定。考試完成后,根據同一崗位應聘者的說課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擬聘對象,擬聘對象即與招聘學校簽約,并交納違約保證金。如成績排前的不愿簽約,按照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簽約。已簽約的崗位不再在下一個考點招聘。
(三)體檢和考察。擬聘對象在三甲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師德、業(yè)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考察、資格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按應聘同一崗位說課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四)公示。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五)聘用。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學校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市編辦、市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九、招聘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株洲市教育局0731-22663736。
監(jiān)督電話:株洲市教育局0731-22663622;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株洲市紀委0731-28680141。
附表1: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教育人才計劃及崗位條件(考核類).doc
附表2: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育人才崗位資格審查表.rar
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