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15年度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
招聘工作人員普通教師類、職業(yè)教育類崗位進行考察的通知
相關考生:
為切實做好2015年度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普通教師類、職業(yè)教育類崗位考察工作,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考察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察對象: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招聘單位和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普通教師類、職業(yè)教育類崗位考察名單已在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請符合考察條件的考生近期不要外出,并保持手機暢通,有問題及時聯系:5682012,具體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察的基本內容
考察的基本內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缺點和不足、應回避的關系等方面的情況,還要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應聘條件進行資格復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備應聘條件:
1、參與過非法組織,或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
2、泄露國家機密或工作機密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5、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6、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7、現役軍人;
8、臨沂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9、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員),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10、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11、應聘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的崗位;
12、不符合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應聘條件:主要包括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戶籍或生源地以及應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等;
13、有工作單位的未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14、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如:學歷、學位、報到證等證書取得時間,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時間等;
15、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考生需要報送的材料:
1、個人總結(在職人員近2年內、非在職人員在校期間和畢業(yè)之后的情況),電子版用姓名和報考職位命名,交考察組帶回;
2、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3、已婚的由相應的鄉(xiāng)鎮(zhèn)計生部門出具加蓋公章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未婚的由相應的縣民政局出具加蓋公章的未婚證明;
4、畢業(yè)證、報到證、學位證(根據崗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報考普通教師類崗位考生提供)、身份證等以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時填寫工作單位的考生需另外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鑒定材料;
6、應屆畢業(yè)生需另外提供由學校出具加蓋院校公章的鑒定材料;
7、普通教師類、職業(yè)教育類考生請于8月12日至8月15日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到費縣教育局北二樓人事科(費縣和平路2號,聯系電話:5682012)開具調檔函,到檔案所在地提出檔案交考察組帶回。檔案在交給考察組工作人員前必須密封完整,并且封條上必須有檔案發(fā)出部門的公章,否則,不接收檔案,按考察不合格處理;
8、請考生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注冊個人賬號并開通學歷查詢功能,并打印出學歷查詢頁面截圖。在考察時請將學信網的注冊賬號和登錄密碼書寫在所打印的學歷信息截圖上,交給考察組工作人員,以便核對學歷;
以上報送的材料均用A4紙打印,除個人總結、證件復印件外其余的證明、鑒定材料均需加蓋相應部門的公章。以上證件原件審查完退回考生本人,留存復印件。各類證明、鑒定材料留存原件。
五、考查不合格或不具備報考資格的,不能被聘用。
中共費縣縣委組織部
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費縣教育局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