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陵水黎族自治縣2015年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和體檢的通知
根據(j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2015年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工作方案》精神,劃定吳曉芬等82名(具體名單附后)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交材料時間、種類和地點
請以上人員于8月13日前將本人學歷檔案、教師資格認定的原始材料、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幼兒園教師專業(yè)培訓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和《陵水縣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人員思想表同鑒定及計劃生育審查表》,一并交到縣教科局人事股。
二、資格復審時間
8月14日將資格復審,未及時提供材料復審人員,將視為放棄復審資格。
三、提取原件時間
提供材料復審人員于2015年8月17日在人事股提取本人原始材料。
四、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通知時間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于2015年8月16日在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與科學技術局網(wǎng)上公布。
五、體檢時間
2015年8月18—19日2天,參加體驗人員于當天上午7:30準時到縣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時要求空腹,攜帶本人近期一寸相片1張和第二代本人身體證及自備體驗費280元。
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與科學技術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