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市人社局批準,我縣農村中小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根據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常辦發(fā)〔2010〕2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農村初中教師25人、農村小學教師28人,農村中心幼兒園幼兒教師3人。具體崗位、數量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 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在1984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年齡放寬至35周歲(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5.學歷、專業(yè)及其他條件見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張,到澧縣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一樓縣教育局窗口報名(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持所讀學校開具的證明及專業(yè)和學歷層次的公函,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持畢業(yè)學校開具的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的證明和普通話原件及復印件;應屆非師范類畢業(yè)生應持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教師技能培訓合格證、普通話原件及復印件。正式錄用前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報名時間:2015年4月15-17日8:00-17:30。
2.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與縣人社局聯合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每個程序中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隨時取消資格。
3.確定開考比例:按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對少數崗位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人社局批準,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4.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
(1)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內容為相應專業(yè)知識(占筆試成績的80%)和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筆試成績的20%)。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
筆試時間和地點:4月22日,澧縣一中。
(2)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試教內容為應聘崗位對應學科(應聘幼師、音體美崗位需進行技能測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4月25日,九澧實驗學校。
筆試、面試及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5.體檢: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6.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7.遞補:如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經縣人社局同意,可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8.確定擬聘對象: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縣教育局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要求提交縣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方案發(fā)布的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9.聘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湖南省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名冊表》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連同“擬聘人員公示情況報告”和本人檔案報縣教育局審核,縣人社局審批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根據單位崗位職數與本人職稱等情況予以聘用,享受擬聘崗位相應待遇。
10.澧縣教育系統(tǒng)2015年教師招聘工作一切具體安排(筆試、面試、體檢、資格審查等),均在網上公告,不單獨通知到個人,請應聘者及時關注澧縣人民政府網站、縣人社局網站、澧縣教育信息網站。
四、紀律與監(jiān)督整個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牽頭,縣教育局具體實施,縣紀檢監(jiān)察、縣人大內司委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其他未盡事宜,按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常辦發(fā)〔2010〕2號文件執(zhí)行。有關事項可在澧縣人民政府網站、澧縣人社局網站、澧縣教育信息網站查詢。
縣人社局聯系電話:0736-3221604、3221489
縣教育局聯系電話:0736-3221293
監(jiān)督電話:0736-3120011
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澧 縣 教 育 局
2015年4月3日
澧縣農村中小學2015年招聘教師崗位及數量表
序號
|
招聘 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 |||
名 稱 |
計劃 數量 |
最低學歷要求 |
專業(yè)要求 |
其他要求 | ||
1 |
農村 中學
|
語文教師 |
5 |
全日制本科 |
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 |
持有初中及以上層次相應專業(yè)教師資格證 |
數學教師 |
3 |
數學類 | ||||
英語教師 |
5 |
外國語言文學類(限英語類別專業(yè)) | ||||
物理教師 |
2 |
物理學類、電子通信計算機類、力學類 | ||||
化學教師 |
2 |
化學類、化學工程與技術類、材料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 | ||||
生物教師 |
2 |
生物科學類、生物工程、應用生物科學 | ||||
政治教師 |
2 |
政治學類 | ||||
歷史教師 |
2 |
歷史學類、社會學 | ||||
地理教師 |
2 |
地理科學類、天文學類、大氣科學類、地質學類、 | ||||
2 |
農村 小學
|
語文教師 |
6 |
全日制大專 |
中國語言文學類、中國語言文化類、新聞傳播學類、初等教育、小學教育 |
持有小學及以上層次相應專業(yè)教師資格證 |
數學教師 |
4 |
不限 | ||||
英語教師 |
6 |
外國語言文學類(限英語類別專業(yè))、外國語言文化類(限英語類別專業(yè)) | ||||
音樂教師 |
4 |
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表演、音樂教育 | ||||
體育教師 |
4 |
體育(學)類 | ||||
美術教師 |
4 |
美術學、繪畫、雕塑、工藝美術、美術教育 | ||||
3 |
農村 中心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3 |
全日制中專 |
學前教育 |
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
1.畢業(yè)證及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
2.專業(yè)名稱以《2015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