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丹陽市教育局所屬城區(qū)高中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鎮(zhèn)丹人社事招公告[2014]7號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和《鎮(zhèn)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鎮(zhèn)辦發(fā)〔2012〕24號)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丹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簡稱丹陽市人社局)、丹陽市教育局決定,丹陽市城區(qū)高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2名教師。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6年12月31日至198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要求;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shù)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詳見《2014年丹陽市教育局所屬城區(qū)高中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下簡稱《崗位表》)。
尚未解除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省和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本次招聘,丹陽市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解除或終止聘用關系的人員(特指開除)不得應聘。
二、應聘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月9日-2015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手續(xù)和材料:應聘人員必須提交下列材料,辦理報名手續(xù)。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及相應學位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國外學歷學位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③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張;
④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wǎng)站(http://www.dypxzx.com)、丹陽人才網(wǎng)(http://www.dyhr.cn)下載,并填寫《2014年丹陽市教育局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下簡稱《報名登記表》)1份。
3.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或郵寄報名的方式。
①現(xiàn)場報名:提供各類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地點為:江蘇省丹陽市新民西路138號,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黨政辦公室。
②郵寄報名:先遞交各類報名材料的復印件和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張,領取準考證時提供各類報名材料的原件。
郵寄地址:江蘇省丹陽市新民西路138號,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黨政辦公室。郵編:212300。(郵寄報名截止時間為1月14日,以郵件到達當日郵戳為準。)
4.資格審查。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的各項信息。各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將對照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應聘者所提交的各項報名所需材料進行初審。筆試成績公布后,丹陽市人社局將對入圍人員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不通過的考生,取消入圍下一輪測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5.崗位核減、取消。報名截止后,丹陽市教育局匯總填寫《公開招聘報名情況匯總表》,報丹陽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丹陽人才網(wǎng)站發(fā)布公告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6.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對象,于2015年1月16日8:30-17:00,到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黨政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由丹陽市教育局委托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一)考試方法
1.考試方法:普通高中(崗位代碼001-009)招聘考試由筆試、面試和試講三部分組成,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內(nèi)容為本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shù)4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時間15分鐘,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shù)的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的人選(末位同分則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者一并進入)。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課堂教學綜合能力,時間為30分鐘。
中等專業(yè)學校(崗位代碼010-012)招聘考試由筆試和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內(nèi)容為本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shù)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技能測試的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實際動手操作能力,測試時長根據(jù)不同專業(yè)內(nèi)容進行確定。
(二)成績計算:
普通高中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30%、面試30%、試講40%的比例合成;中等專業(yè)學校招聘考試成績按照筆試40%、技能考核60%的比例合成。
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50分,試講(技能考核)、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線者不予錄取。
(三)考試時間及成績查詢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5年1月17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入圍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nèi),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wǎng)站(http://www.dypxzx.com)、丹陽人才網(wǎng)(http://www.dyhr.cn/)公布。
面試、試講、技能考核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成績當場公布,并于測試結束后次日,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wǎng)站(http://www.dypxzx.com)、丹陽人才網(wǎng)(http://www.dyhr.cn/)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和各崗位擬招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招聘崗位人數(shù)末位出現(xiàn)同分,以試講(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入圍;如試講成績也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筆試、面試和試講(技能測試)成績均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體檢由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組織實施,考察由丹陽市教育局負責。因出現(xiàn)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棄權出現(xiàn)缺額的,從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序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聘用手續(xù)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按各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其中002、004、005號崗位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應聘人員根據(jù)個人意愿選擇聘用單位。經(jīng)人社部門審核后在丹陽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網(wǎng)站(http://www.dypxzx.com)、丹陽人才網(wǎng)(http://www.dyhr.cn/)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與錄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考生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擬錄用人員名單公布后一個月內(nèi)未到聘用單位辦理手續(xù)的或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后未取得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參與監(jiān)督,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guī)定、紀律的單位和個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丹陽市教育局0511-86569065;86522062;
監(jiān)督電話:0511-86571172,86524609。
丹陽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1:審函(201432)2014年丹陽市教育局所屬城區(qū)高中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rar
2014年丹陽市教育局所屬城區(qū)高中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 |||||||||||
序號 |
招聘單位 |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shù) |
筆試開考比例 |
聘用崗位類別和等級 |
報名資格條件 |
考試考核方式及成績計算 | ||
學歷學位 |
專 業(yè) |
其 他 | |||||||||
1 |
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 |
語文教師 |
001 |
c |
3 |
1:2 |
專技十二級 |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中文 |
筆試30%,面試30%,試講40% | |
2 |
呂叔湘中學 |
語文教師 |
002 |
c |
1 |
1:2 |
專技十二級 | ||||
3 |
丹陽市第五中學 |
c |
1 | ||||||||
4 |
丹陽市第六中學 |
c |
1 | ||||||||
5 |
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 |
數(shù)學教師 |
003 |
c |
2 |
1:2 |
專技十二級 |
數(shù)學 | |||
6 |
呂叔湘中學 |
數(shù)學教師 |
004 |
c |
1 |
1:2 |
專技十二級 | ||||
7 |
丹陽市第五中學 |
c |
1 | ||||||||
8 |
丹陽市第六中學 |
c |
2 | ||||||||
9 |
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 |
英語教師 |
005 |
c |
1 |
1:2 |
專技十二級 |
英語 | |||
10 |
呂叔湘中學 |
c |
1 | ||||||||
11 |
丹陽市第五中學 |
c |
1 | ||||||||
12 |
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 |
物理教師 |
006 |
c |
1 |
1:2 |
專技十二級 |
物理 | |||
13 |
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 |
化學教師 |
007 |
c |
1 |
1:2 |
化學 | ||||
14 |
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 |
歷史教師 |
008 |
c |
1 |
1:2 |
歷史 | ||||
15 |
江蘇省丹陽高級中學 |
政治教師 |
009 |
c |
1 |
1:2 |
政治 | ||||
16 |
江蘇省丹陽市中等專業(yè)學校 |
會計學教師 |
010 |
c |
1 |
1:2 |
專技十二級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會計學 |
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
筆試40%,技能測試60% |
17 |
江蘇省丹陽市中等專業(yè)學校 |
烹飪教師 |
011 |
c |
7 |
1:1 |
烹飪與營養(yǎng)教育 |
取得中式烹調師3級及以上證書 | |||
18 |
江蘇省丹陽市中等專業(yè)學校 |
平面設計教師 |
012 |
c |
1 |
1:1 |
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