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師資培訓中心面向全市公開招聘高中教研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研隊伍建設,提升教研工作質量,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關于印發(f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寧人社發(fā)〔2013〕52號)精神,市師資培訓中心計劃面向全市公開招聘高中教研員。
附件:
1.《石嘴山市師資培訓中心面向全市公開招聘高中教研員簡章》
2.《石嘴山市師資培訓中心面向全市公開招聘高中教研員報名表》.rar
3.《石嘴山市師資培訓中心公開招聘高中教研員資歷量化考核表》.rar
市師資培訓中心公開招聘高中教研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10月29日
石嘴山市師資培訓中心面向全市公開招聘高中教研員簡章
為做好石嘴山市師資培訓中心高中教研員面向全市公開招聘工作,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關于印發(f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寧人社發(fā)〔2013〕52號),結合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崗位
計劃招聘高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通用技術學科教研員各1名,共15名。
二、招聘范圍
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教師、市師資培訓中心在編在崗人員。
三、招聘條件
1.符合教師職業(yè)道德要求,身體健康;
2.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3.教育教學成績突出,教科研能力強,在教育系統(tǒng)有良好的聲譽;有較強的組織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大局意識強,注重團結協(xié)作。
4.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yè),所學專業(yè)與任教學科一致;具有高中教師資格,教齡6年以上(含6年,工作時間為2008年10月及以前),一級及以上職稱;
5.學校教師中參加競聘者,男45周歲及以下(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歲及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市師資培訓中心現(xiàn)有教師參加競聘者,男55周歲及以下(195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50周歲及以下(196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者是自治區(qū)級骨干教師者,在原定年齡上放寬2周歲(男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是自治區(qū)級骨干教師培養(yǎng)對象、市級骨干教師及培養(yǎng)對象者,在原定年齡上放寬1周歲(男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語文、數學、化學、物理學科參加競聘者,如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職稱放寬至二級教師;英語、政治、生物、地理、歷史、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通用技術學科參加競聘者,職稱放寬至二級教師。
四、招聘程序與步驟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 3日至 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報名地址:石嘴山市教育體育局組織人事科。
聯(lián)系電話:0952-3963610。
(二)報名程序
應聘者填寫《石嘴山市師資培訓中心公開招聘高中教研員報名表》(附件2),提交個人身份證及學歷、職稱、普通話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資歷量化考核表及實證材料(附件3)。
(三)資格審查
由公開招聘高中教研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審查后具備招聘資格的應聘人員,通知其做好應聘準備;對未能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說明理由。競爭崗位人數與應聘人數達不到1:5的,不再公開招聘該學科教研員。
(四)筆試
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yè)知識和教育教學技能。
(五)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具體面試人數為該學科參加筆試人數的60%。面試采用說課、上課、答辯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教育教學能力、從事教學研究能力、指導教師能力和現(xiàn)代教育技術能力。
(六)民主測評
對進入面試人員,在應聘者工作單位教職工范圍內,根據平時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xiàn),進行測評打分。
(七)確定初步人選及民主考察
按照應聘者資歷量化考核15%、面試60%、民主測評25%的比例計算總分,依據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研究確定考察對象,并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進行考察預告。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競爭職位的適應程度。
(八)組織體檢
組織考察對象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確定擬聘人選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核、考察結果、民意調查情況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無異議者,按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回原工作單位。
五、組織領導
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組織、編制、人事、教育部門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市教育體育局組織人事科。
六、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市師資培訓中心公開招聘高中教研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市師資培訓中心公開招聘高中教研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