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寧市江南區(q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方案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辦[2014]1號)
的通知精神,為做好今年“特崗計劃”的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崗位
根據我城區(qū)的實際情況,今年教師特設崗位40個,用于蘇圩、延安、江西三個片區(qū)學校。具體崗位是:小學語文教師崗位9個、小學數學教師崗位4個、小學英語教師崗位3個、小學體育教師崗位1個、小學音樂教師崗位1個、小學美術教師1個、初中語文教師崗位5個、初中數學教師崗位4個、初中物理教師崗位3個、初中化學教師崗位1個、初中地理教師2個、初中英語教師1個、初中體育教師崗位2個、初中音樂教師崗位1個、初中美術教師崗位1個、初中心理學教師崗位1個。(詳見《2014年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崗位設置計劃》)。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自治區(qū)招聘組織部門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以6月24日網上公布通過的名單為準)。
三、招聘時間、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時間。
2014年7月9日(周三上午7:30-下午6:00)
(二)招聘方式
采用筆試及專業(yè)技能考核面試(教學片段展示)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程序
(1)上午7:30—8:00到現場簽到并查驗證書(不按時簽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簽到后查驗應聘人員的證書原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以及大學期間由教務處出具的所有學科成績單和其它個人求職的相關證書),并提供證書復印件1份給招聘單位。
(2)筆試及專業(yè)技能考核面試地點:南寧市白沙路學校(南寧市白沙大道南五里7號,金灣花城小區(qū)大門往白沙大橋方向100米左右)。
(3)筆試時間為30分鐘(8:00—8:30)。筆試總分:100分。筆試內容:寫作。
(4)專業(yè)技能考核面試時間為15分鐘,成績總分為100分。分自我介紹(1分鐘)、誦讀能力(2分鐘)、教學能力(11分鐘)、情境問答(1分鐘)等四部分。具體賦分如下:
內容 項目 |
評 分 細 則 |
分值 |
自我 介紹 |
1.表現得體,特點突出,能全面展示個人情況。(5分) 2.內容充實,能切合職業(yè)特點及個人專業(yè)發(fā)展。(5分) |
10分 |
誦讀 能力 |
1. 字正腔圓,聲音宏亮,語言流暢,吐字清晰。(5分) 2. 語速適當,語調抑揚頓挫,誦讀停頓、節(jié)奏、重音、情感等技巧運用恰如其分。(10分) 3. 神態(tài)自然大方,精神飽滿,以情感人,以形傳神,感染力強,能貼切體現作品內涵。(5分) |
20分 |
教學 能力 |
1.有機體現合作課堂“十維度”要求。(10分) 2.教學思路清晰,內容緊湊、充實,節(jié)奏舒緩有致,能突出重點、突破難點,設置問題有層次性、系統(tǒng)性。(20分) 3. 關注全體學生,根據學情適當調整教學難度,適時點撥,正確處理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10分) 4.激發(fā)學生學習興趣,培養(yǎng)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幫助學生掌握學習方法。(10分) 5.教學基本功扎實,語言規(guī)范,教態(tài)自然大方,板書設計科學合理,書寫規(guī)范工整。(10分) |
60分 |
情境問答 |
1.能抓住問題要領進行解答,有解決問題的具體的辦法和措施,使用辦法、措施合理、得當,科學有效。(8分) 2.語言表達清晰、簡煉、準確、富有邏輯性。(2分) |
10分 |
(5)專業(yè)技能考核由應聘者當場抽簽,選擇所報考學科的某一冊教材(三年級~九年級)中一節(jié)課的片段作為展示內容。抽到課題并給予30分鐘準備后進行展示。誦讀是指定考生朗讀某一篇文章或其中的某段內容。情境問答由應聘者現場回答考官提出的相關教學業(yè)務問題。
(6)成績確認:每位考生的專業(yè)技能考核面試結束后,由統(tǒng)分員將考生成績交核分員校核,送監(jiān)督員簽字認可后,請考生簽名確認。
(7)確定受聘人員:按應聘人員筆試和專業(yè)技能考核面試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技能考核成績占70%)由高分至低分排名,并上報政府黨組會審定擇優(yōu)錄取。
(8)公示:2014年7月20日前將擬招聘人員名單報送自治區(qū)教育廳師范教育處,在全國特崗招聘網(http://tg.ncss.org.cn→點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訓與考試。
由城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結束后城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參照公辦教師招錄辦法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fā)給培訓合格證書。
要求在2014年8月26日前,完成擬招聘人員的集中培訓及專項考試工作(具體培訓時間、地點待定),培訓經費由自治區(qū)按一定標準和實際培訓人數劃撥。
五、簽訂聘用合同并上崗任教。
按照公辦教師的聘用辦法,與經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由城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派遣到設崗學校任教。受聘教師要服從統(tǒng)一安排,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招聘資格。
簽訂聘用合同及報到時間:2014年9月1日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受聘人員)。
六、相關政策
特設崗位教師聘用年限、工資標準、享受各項優(yōu)惠政策、聘用期間的戶口和檔案關系以及聘用期結束后的去留等事項,按《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4]1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南寧市江南區(qū)教育局 南寧市江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 ○ 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