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夏季如東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優(yōu)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經(jīng)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如東縣教育系統(tǒng)2014年夏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73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報考A類、B類崗位的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不限戶籍;報考A類崗位的大專學歷畢業(yè)生,限南通市(含所轄縣、市、區(qū))生源或戶籍;報考B類崗位的畢業(yè)生不限戶籍。報考C類崗位的,限如東縣戶籍。
3.報考A類崗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至1996年7月期間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至1996年7月期間出生)。
報考B類崗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至1996年7月期間出生)。
報考C類崗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至1996年7月期間出生)。在如東縣境內(nèi)幼兒園從事學前教育工作超過5年且目前仍在崗的非事業(yè)編制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9年7月后出生)。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不得報考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以及其他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14年夏季如東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三、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時間:2014年7月7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如東縣教育局一樓會議室(地址:如東縣掘港鎮(zhèn)黃海西路88號)。
4.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證件照4張(1張貼在報名表“照片”處,另外3張貼在報名表上方“貼照片”處,照片背面寫上姓名)。
②《2014年夏季如東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③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考A類崗位的大專畢業(yè)生和報考C類崗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④ 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⑤ 非2014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⑥ 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如東縣教育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于2014年7月11日在如東教育網(wǎng)(www.rdedu.net)、如東人才網(wǎng)(www.rdrc.gov.cn)公示。
(2)報考同一崗位的人數(shù)與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須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www.jsnt.lss.gov.cn)、如東人才網(wǎng)、如東教育網(wǎng)予以公告。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由如東縣教育局通知重新改報其它崗位,改報名時間:2014年7月11日下午2∶30~5∶30。地點:如東縣教育局人事科(縣教育局410室)。
(3)本次公開招聘收取筆試費100元/人,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如東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
(4)從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荚囉扇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如東縣教育局共同組織。
(一)筆試
1.筆試采用書面閉卷考試方式。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荚嚥恢付ù缶V和教材。
考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20%;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學科專業(yè)知識和現(xiàn)代教育技術,占80%。
2.報考人員必須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二)技能測試
1.除A04~07崗位、B02~05、B07崗位外,其余崗位均須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內(nèi)容為從事相關專業(yè)教學或?qū)嵙曋笇匦璧膶I(yè)技能。
2.須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3倍確定參加技能測試的人員(同一崗位末尾人員筆試成績出現(xiàn)同分,一并參加技能測試),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筆試成績、參加技能測試的人員名單、測試時間、地點于筆試結束后次日在如東教育網(wǎng)公布。
3.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技能測試所需工具(鋼琴、體育器材和職教類相關器材除外)由報考人員自行準備。
(三)面試
1.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在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占40%、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不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按筆試成績100%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2.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同一崗位末位人員綜合成績出現(xiàn)同分,技能測試分數(shù)高者進入面試;同一崗位末位人員綜合成績同分、技能測試成績也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在如東人才網(wǎng)、如東教育網(wǎng)公布。
3.面試采取模擬上課的形式?忌谥付〞r間、地點,按指定課題集中獨立備課后按抽簽序號在指定地點模擬上課。
4.面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察
1.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并在如東人才網(wǎng)、如東教育網(wǎng)公告。如同一崗位末位人員總成績出現(xiàn)同分,取面試成績高分者;如面試成績?nèi)猿霈F(xiàn)同分,取技能測試成績高分者;如總成績、面試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均同分,一并進入體檢。
2.體檢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A類、B類崗位按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文件規(guī)定的體檢項目與標準執(zhí)行;C類崗位按江蘇省教育廳有關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3.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煊煽h教育局組織實施,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根據(jù)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六、公示和聘用
1.經(jīng)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如東縣人才網(wǎng)、如東教育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在公示結束后一周內(nèi)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2個及以上招聘單位),按報考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擇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到現(xiàn)場或在現(xiàn)場未選擇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擬聘人員由如東縣教育局報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jù)核發(fā)的聘用人員通知書,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在2014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
4. 2014屆畢業(yè)生和2014年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在聘用時應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A09、A10以及B類崗位的應聘人員,可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但須在聘用后3年內(nèi)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否則屆時予以解聘。
5.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在報考同一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總成績末位出現(xiàn)同分,取面試成績高者;如面試成績?nèi)酝郑屑寄軠y試的崗位取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沒有技能測試的崗位一并遞補;有技能測試的崗位如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一并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它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七、監(jiān)督舉報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jù),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舉報電話:0513-82939515(如東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舉報信箱:rdjw_ws@163.com
八、本公告由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13-84197352(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13-84512932(如東縣教育局)。
附件:1.2014年夏季如東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rar
2.2014年夏季如東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A、B 類用).rar
3.2014年夏季如東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C類用).rar
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如東縣教育局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