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縣2013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和《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連委辦發(fā)〔2012〕75號)文件精神,為滿足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jīng)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140名事業(yè)編制、財政撥款中小學教師。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詳見附件一:《贛榆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二、報名范圍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茖W歷限2011、2012、2013三屆贛榆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師范類畢業(yè)生);
(二)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與招聘專業(yè)一致的中級職稱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與招聘專業(yè)一致的高級職稱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進步,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教師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二)報考金山中專專業(yè)教師崗位須具備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教師資格或專業(yè)技能證書。
(三)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具備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具有初級中學以上教師資格。
(四)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具備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五)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須具備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具有學前教育及以上教師資格。
(六)報考崗位要求:符合報名條件者,只能報考與本人所學專業(yè)或所學專業(yè)的發(fā)展方向相一致的崗位,教師資格專業(yè)應與崗位專業(yè)要求一致;幼兒園教師可放寬到美術、音樂專業(y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5月8日-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贛榆縣黃海東路教育局東一樓。
3、聯(lián)系電話:0518-86212686
4、費用:收取筆試費100元/人次,對按規(guī)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試費用。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縣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5、報名時須填寫《贛榆縣2013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報名表》(附件二),根據(jù)報名條件、要求和自身具備的條件填報志愿(每人限報一個志愿),志愿為中專、初中、小學或幼兒園;同時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張。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生證、身份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申辦情況的證明)、畢業(yè)生雙向選擇推薦表的原件和復印件;往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證、身份證、報到證(或人才交流中心相關證明)、教師資格證(或專業(yè)技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專科畢業(yè)生還需出具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材料,已參加工作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7、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數(shù)達不到3:1的,核減招聘崗位數(shù)。核減的崗位數(shù)調劑到小學語文、數(shù)學學科使用。緊缺專業(yè)及學科經(jīng)上級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低于3:1開考,并在開考前公示。
(二)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步驟進行。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試卷均為百分制,統(tǒng)一閱卷。
筆試內容由公共知識(占20分)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占80分)組成。公共知識為教育學、心理學及其它教育基礎理論知識內容。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按照參加面試人數(shù)和崗位招聘人數(shù)2:1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達不到2:1的,筆試成績須達合格(60分)以上。
入圍面試的人員要進行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和操作流程見面試通知單。
面試內容主要考查其作為一個合格教師的基本素質,尤其要考查其語言表達能力及駕馭課堂教學的能力。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采用說課形式,6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幼兒園教師崗位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和說課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
面試成績當場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3、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50%+面試×50%(總成績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若出現(xiàn)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4、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
公布地點:贛榆縣教育網(wǎng)(http://edu.ganyu.org/)和贛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gyhrss.com)。
(三)體檢
1、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xiàn)缺額時,按報考同崗位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察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審核,通過考察審核的擬聘人員在贛榆教育網(wǎng)(http://edu.ganyu.org/)和贛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gyhrss.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五、聘用
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擬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因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而出現(xiàn)缺額的,按報考同崗位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全縣中專、初中、小學(含學前教育)擬聘人員落實具體聘用單位時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選擇,具體指標見《贛榆縣2013年招聘中小學教師分單位指標表》(選崗前公示)。
六、紀律、監(jiān)督
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紀委、縣人社局全程監(jiān)督指導下進行。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教育局:0518-86212686;
人社局:0518-86229871;
縣紀委:0518-86223020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贛榆縣教育局
贛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贛榆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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