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遼寧省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踐能力測試工作安排的通知
遼教師[2013]5號
各市教育局,綏中縣、昌圖縣教育局,有關高校:
根據《遼寧省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踐能力測試實施辦法(試行)》(遼教辦[2013]40號)要求,2013年我省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踐能力測試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參加實踐能力測試人員(以下簡稱為參測人員)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非師范教育類應通過由省組織的綜合筆試考試,成績合格者。
2.經省教育廳備案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師范專業(yè)畢業(yè)人員,可免綜合筆試,直接參加實踐能力測試。
3.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在畢業(yè)前的最后一個學期持綜合筆試合格證書報名參加實踐能力測試。
二、時間安排
1.2013年4月5日-25日:參測人員登錄報名網站(http://www.lnjyrc.cn:8080/)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
報名及繳費時間:4月5日8:00至4月15日24:00時。
打印準考證時間:4月20日8:00時至4月25日24:00時。
2.2013年5月4日-5月26日:參測人員分別在三個測試點進行測試。
5月4日-5日測試點:沈陽師范大學
5月11日-12日測試點:錦州師范高等?茖W校
5月18日-19日、25日-26日測試點:遼寧師范大學
3.2013年6月3日起可在“遼寧教育人才網”查詢考試成績。
三、網上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
1.參測人員登錄報名網站(http://www.lnjyrc.cn:8080/)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填寫信息,報名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四位報名號,持報名號繳費并打印準考證。
2.參測人員每年限報一次,請嚴格按測試點的地域劃分報名,否則不予受理。其中沈陽、鞍山、遼陽、鐵嶺、撫順、本溪、昌圖縣的參測人員需選擇沈陽測試點;大連、丹東、營口的參測人員需選擇大連測試點;錦州、阜新、朝陽、盤錦、葫蘆島、綏中縣的參測人員需選擇錦州測試點。
3.參測人員需上傳JPG格式,114*156像素,小于20KB的電子照片。
4.參測人員需繳納實踐能力測試費每人180元。
繳費注意事項如下:
(1)參測人員必須選擇有個人對公業(yè)務的中國工商銀行進行匯款。
收款人戶名:遼寧省教育廳直屬事業(yè)單位會計核算中心收款人賬號:3301009109264048848
(2)在個人匯款單“客戶印鑒”填寫參測人員姓名和四位報名號(匯款單模版詳見報名網站),并提醒柜員將“客戶印鑒”所填寫內容錄入系統(tǒng)。
(3)繳費后參測人員需保存好個人業(yè)務憑證。
四、實踐能力測試內容及過程
(一)實踐能力測試內容
1.職業(yè)認知和心理素質
維護幼兒的人格尊嚴與基本權利,了解職業(yè)相關法律法規(guī),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職業(yè)道德;了解自己的心理健康狀況,樂觀向上,善于自我調節(jié)。
2.教學活動設計
根據教學活動設計題目,設計教學活動,組織教學。運用適合幼兒的觀察比較、操作體驗、同伴合作的學習方式及恰當的提問和討論等教學方法設計活動。
3.教學能力
(1)創(chuàng)編簡筆畫。根據特定主題,創(chuàng)作出符合主題,符合兒童認知能力要求,受幼兒喜歡的兒童畫。
(2)邊彈邊唱。根據選定曲目,演唱與伴奏(鋼琴)同時進行。
(3)舞蹈表演。完成一個自選獨舞,伴奏曲自備。要求:曲目為mp3格式并下載至U盤帶入測試室。
(4)講故事。按選定題目講故事,要求符合兒童的心理特點和語言風格。
4.答辯
針對實踐能力測試內容,結合保教工作、與幼兒家長溝通能力等相關問題,運用學前教育理念闡明自己觀點及教育策略。
(二)實踐能力測試過程
1.候測室:參測人員持實踐能力測試準考證、身份證,按測試時間提前一個半小時到達測試地點,進入候測室,從四個題庫中分別抽取4個題簽,每個題簽有3道測試題目。
2.備測室:參測人員持題簽進入備測室,按每組座位號坐好。參測人員從抽取的題簽中選題,確定好題目后,把題目寫在答題冊上,由備測室工作人員在答題冊上蓋章確認,并收回題簽。備測時間為60分鐘,包括撰寫教學活動設計、創(chuàng)編簡筆畫、完成職業(yè)認知和心理素質試卷。
3.實踐能力測試:參測人員持答題冊到指定考場進行測試,評委對參測人員的教學活動設計和教學能力進行現場測試,同時對參測人員進行面試,面試重點考察儀表儀態(tài)、教態(tài)、語言等,時間為20分鐘。其中教學活動設計10分鐘,教學能力10分鐘。
4.答辯:評委根據實踐能力測試內容提出3個問題,由參測人員現場回答。時間為5分鐘。
5.評分:評委依據評分標準對參測人員實踐能力測試表現進行綜合評分,填寫《實踐能力測試評分表》,經組長簽字蓋章確認。
五、實踐能力測試相關問題
1.實踐能力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由省里統(tǒng)一發(fā)放實踐能力測試合格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2.參測人員提前一個半小時到達候測室(遲到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參加實踐能力測試),憑本人身份證、實踐能力測試準考證參加測試。
3.參測人員只能攜帶黑色碳素筆、鉛筆、橡皮、U盤進入候測室。
4.參測人員按測試點工作人員要求進行測試,遵守考場紀律。實踐能力測試按候測室——備測室——測試室順序單方向運行,不得中途逆向返回,不得與候測的其他人員接觸。如存在替考行為,一經發(fā)現,取消測試資格。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克春、李雷
聯系電話:024-26901976,26901972
地址:沈陽市皇姑區(qū)泰山路19號7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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