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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guī)〔2016〕1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30名,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qū)2022年公開招聘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21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lián)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fā)[2013]100號、蘇政辦發(fā)[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fā)[2015]190號、宿建發(fā)[2017]193號等文件規(guī)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業(yè)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10.2022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11.宿豫區(qū)內各學,F有在編教師。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遷市宿豫區(qū)人社局、區(qū)教育局、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共同組織實施,按照以下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面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 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2年7月11日10∶00-2022年7月19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7月11日10∶00-2022年7月20日16:00;
繳費時間:2022年7月11日10∶00-2022年7月21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網上繳費,報名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遷市(宿豫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http://180.106.80.10:8082/suyu_
2. 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忌谔顚懶畔⒑蜕蟼髡掌瑫r,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2)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對報名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5)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6)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所填聯(lián)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 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2022年7月24日10:00— 7月26日9:00。
打印網址:宿遷市(宿豫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http://180.106.80.10:8082/suyu_
(三)筆試
筆試時間: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崗位:崗位代碼01-16崗位
筆試內容:01-07崗位筆試內容是普通高中相應的學科知識和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師德規(guī)范等,其中以學科知識為主;08-16崗位筆試內容是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師德規(guī)范等。
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筆試總分60%的為合格?忌P試成績在宿豫區(qū)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公布。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含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01-07崗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08-16崗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6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及技能測試人選。參加面試及技能測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上述規(guī)定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及技能測試。17、18、19崗位考生直接參加技能測試、面試。01-19崗位考生參加面試及技能測試前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資格復審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證件照1張;
(2)身份證(二代)
(3)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
(4)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需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屆時予以解聘。
(5)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暫不提供;非學科教學(分學科)、課程與教學論(分學科)專業(yè)研究生,需提供師范類本科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6)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7)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其中,(2)—(7)項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lián)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等,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本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按規(guī)定,屆時將規(guī)定遞補截止時間。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須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并現場領取面試及技能測試通知書。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宿豫區(qū)政府網上公布(http://www.suyu.gov.cn/)。
(五)面試及技能測試
面試及技能測試工作由宿豫區(qū)人社局、區(qū)教育局、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共同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演課的形式,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面試總分60%的為合格。08-19崗位有技能測試要求的崗位,先進行技能測試,測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附件),考生技能測試成績不低于技能測試總分60%的為合格,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技能測試結束后即進行面試。
01-07崗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08-16崗位按筆試成績占30%、技能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17-19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按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如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并在宿豫區(qū)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組織實施?疾旃ぷ鲄⒄铡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疾旌细袢诉x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辦理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此次招聘工作,在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豫區(qū)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公示無異議后,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由招聘單位報區(qū)人社部門備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享受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待遇,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試用期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相關疫情防控要求將根據省、市、區(qū)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請考生及時關注。
六、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考試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
1.本簡章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負責解釋。
2.年齡規(guī)定。18周歲以上指2004年7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491059(宿遷技師學院組織人事處),0527-84466501、0527-84466502(宿豫區(qū)教育局人事和教師工作科)。
監(jiān)督電話:0527-84469511(宿遷市宿豫區(qū)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八紀檢監(jiān)察組),0527-84465736(宿遷市宿豫區(qū)人社局事業(yè)科)。
附件: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qū)2022年招聘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崗位簡介表.xlsx
宿遷市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市宿豫區(qū)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