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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精神,現將宿豫區(qū)2021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機構與受理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宿豫區(qū)教育局負責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可在我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具有我區(qū)或湖濱新區(qū)戶籍;
2.在我區(qū)或湖濱新區(qū)居住,并持有我區(qū)或湖濱新區(qū)有效居住證;
3.駐我區(qū)或湖濱新區(qū)部隊現役軍人或武警;
4.持有我區(qū)或湖濱新區(qū)公安機關發(fā)放的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二、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區(qū)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蛑械葞煼秾W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結業(yè)”“肄業(yè)”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50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五)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參加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高校的2021屆相關專業(yè)畢業(yè)生(以下簡稱“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yè)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上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
三、認定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
2021年我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進行。上半年報名時間為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日—6日系統(tǒng)維護、暫停報名),下半年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23日至9月6日。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yè)生網上報名開始時間為5月18日。
(二)體檢及現場確認
(1)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
①體檢
體檢指定醫(yī)院為宿遷市中醫(yī)院(詳細地址:宿豫區(qū)洪澤湖路9號--宿遷市中醫(yī)院治未病健康管理中心一樓大廳登記處,聯系電話:0527-84480422)。體檢接待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至6月16日周一至周六(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7:30—10:30。體檢費用150元/人,申請人自理。
所有申請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體檢醫(yī)院參加體檢,逾期未檢者,視同自動放棄本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當日,請確?崭、體溫正常、佩戴口罩,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蘇康碼綠碼及《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附件下載,雙面打印,填好個人基本信息和“既往病史”等欄內容,貼好與網報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報到時,請主動告知體檢醫(yī)院本人認定教師資格種類及懷孕等特殊生理狀況,女性避開經期進行體檢。體檢結束后,《體檢表》當場上交體檢醫(yī)院,并領取宿遷市中醫(yī)院出具的參加體檢憑據。體檢結論由體檢醫(yī)院直接反饋給區(qū)教育局。
②現場確認
宿豫區(qū)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間:6月22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確認地點:宿豫區(qū)體育館202室。咨詢電話:0527-80986508。
湖濱新區(qū)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間: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確認地點:宿遷市湖濱新區(qū)教育局1523室。地址:宿遷市湖濱新區(qū)軟件園嘉創(chuàng)大廈。
(2)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
①體檢
擬于8月中旬至9月初進行,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請各位申請人及時關注宿遷市宿豫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uyu.gov.cn/)“信息公開”欄的區(qū)教育局版塊。
②現場確認
宿豫區(qū)現場確認時間:9月7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確認地點:宿豫區(qū)體育館202室。咨詢電話:0527-80986508。
湖濱新區(qū)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間:9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確認地點:宿遷市湖濱新區(qū)教育局1523室。地址:宿遷市湖濱新區(qū)軟件園嘉創(chuàng)大廈。
(三)證書領取
我區(qū)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期限(即現場確認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教師資格證書的領取時間和領取方式將另行公告。
四、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
(一)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憑已經獲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考生,在“是否應屆畢業(yè)生”這一欄選“否”,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4)中師、幼師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上半年申請認定的應屆畢業(yè)生,如果憑畢業(yè)時獲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在“是否應屆畢業(yè)生”這一欄選“是(在校最后一學期)”,并點擊“同步學籍”按鈕,獲取學籍信息。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二)報名
在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申請人按照認定受理權限和范圍選擇合適的認定機構,在系統(tǒng)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
(三)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報名系統(tǒng)“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將合成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和簽字日期后,掃描或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fā)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當地居住證;
3.在全日制就讀高校所在地申請的學生,應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應屆畢業(yè)生如未能通過在線學籍核驗,需提供“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4.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市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在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通過系統(tǒng)驗證,無需提供。參與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yè)生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通過系統(tǒng)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檔案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yè)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yè)標注,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yè)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yè)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fā)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yè)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其畢業(yè)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tǒng)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tǒng)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
(八)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九)宿遷市中醫(yī)院出具的參加體檢憑據。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六、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相應處理。
(四)有關我區(qū)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相關信息,請申請人及時關注宿遷市宿豫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uyu.gov.cn/)“信息公開”欄的區(qū)教育局版塊。咨詢電話:0527-80986508.
宿遷市宿豫區(qū)教育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