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管理辦法
1.上崗后,在師德師風、教育教學教研、進修培訓、年度績效考核、請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參照編內人員。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①年度績效考核不合格的;②未與用人單位續(xù)聘的;③被錄用為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或者在其他單位兼職且未經用人單位同意的;④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⑤依法服兵役的;⑥國家對事業(yè)單位控編政策有所調整不允許使用編外人員的;⑦因在校生規(guī)模下降需減少師資,且無其他崗位可調整,或者經協商不同意調劑安排的。
3.在學年內不得中途擅自離職,否則,取消今后編內招考報名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記錄黑名單。
4.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九、其他
1.報考崗位應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2.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
3.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4.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yè)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十、聯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qū)建新鎮(zhèn)淮安路5號淮安半島小區(qū)郵編:350028
電話:0591-8351860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聯系人:梁老師。
十一、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和福州幼教集團共同組織實施,校紀檢監(jiān)察審計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23510115。
附錄:
閩江師范高等?茖W校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