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泉州市安溪縣公立學校聘教師公告【250名】
報名時間:2019年3月18日-3月24日
筆試時間:時間4月14日
為保障教育教學工作要求,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及《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8〕96號),結合我縣師資需求情況,決定組織2019年安溪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2019年泉州市安溪縣公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中職學校教師崗位,但應于聘用后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初中語文教師崗位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3月10日至2001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7.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2019年3月10日前辦理完成入編手續(xù)的福建省在編教師;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⑨恒興中學在職非公辦教師網上報名時,需向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提交恒興中學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fā)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tǒng)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yè)”畢業(yè)生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特別說明: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yè)”便捷查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yè)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3.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所學專業(yè)與所列專業(yè)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yè)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9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署的專業(yè)為準。
4.2019屆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及其他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0日。
5.以下三類人員視為符合泉州市戶籍條件要求:(1)2019年3月10日前常住戶口在泉州市的報考者;(2)泉州市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泉州生源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泉州市的報考者。(4)戶籍要求為安溪縣的,按以上原則類推。
此外,2019年3月10日前取得《泉州市居住證》,且現在泉州地區(qū)實際居住的流動人口(〈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
三、報名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方式進行,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根據閩教師〔2018〕96號文件,省教育廳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承擔網絡報名、筆試命題、考試組織管理及評卷等考務工作,有關考務工作的具體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報考人員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報名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報考者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
(二)報考資格審查。在網上報名期間,由縣教育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進入考核階段時,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報考者應及時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僅可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職業(yè)學校教師崗位的,采取“委托考試”形式,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正確選擇“委托考試”模塊報名。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考生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lián)系方式等應準確無誤,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4.報考人員報考后應密切關注網上初審結果。報考人員網上初審狀態(tài)如果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如果報考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而網上初審狀態(tài)為“不通過”的,應在第一時間網上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加分手續(xù)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yè)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guī)定的報考人員應于3月25日-3月29日上班時間至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棟1414室)辦理加分申請手續(xù)。
(一)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yè)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yōu)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yōu)惠政策。除閩人發(fā)〔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二)加分辦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考生在報考平臺初審成功的《報名登記表》(A4紙自行打印1份)。
2.《2019年安溪縣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筆試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忌鷳诒就ㄖY尾處的“附件”下載《申請表》,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同時在“貼照片處”貼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張。
3.服務證明
①“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考生應提供服務證書;②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應提供《入伍證》《退伍證》等服役證明;③“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考生(即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應下載《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證明》(見附件,以下簡稱<服務證明>)。《服務證明》應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務地所在村(社區(qū))黨組織、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以及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蓋章確認。
4.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必須提供符合加分條件的獲獎證書(如三等功證書、優(yōu)秀士兵證書等);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的,應提供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5.其他事項
(1)考生辦理加分手續(xù)資格條件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0日;(2)考生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3)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規(guī)定的地點辦理加分申請手續(xù),逾期一律不予辦理。因個人原因無法到現場辦理手續(xù)者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辦者需同時提供個人身份證。
五、考試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縣教育局商縣人社局研究后報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1.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合格線為45分(其中職校、特教及小學體音美合格線為4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資格復核對象、體檢對象。
2.4月14日全省統(tǒng)一筆試,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yè)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僅考教育綜合知識者以“教育綜合知識”成績作為筆試原始成績。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于5月13日前公布。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縣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tǒng)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可報考1個崗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開展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生綜合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剩瑳Q定資格復審對象。
2.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如未能提供證書原件,須先提供相關證明,但最遲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3.經復核不具備報考條件者取消體檢資格或棄權的,按綜合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4.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的“公示公告”欄發(fā)布。
七、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具體事宜將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的“公示公告”欄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y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核
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己瞬缓细裾卟挥杵赣谩
八、公示與聘用
1.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的“公示公告”欄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根據招考專業(yè)崗位設置,先由第一輪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再由補充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選崗后的任教學段應服從用人學校安排)。若同一崗位擬聘用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若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仍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
2.招聘具體用人學校于筆試成績公布前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的“公示公告”欄另行公布。今年小學新任教師任教崗位城區(qū)學校一律不安排,全部定崗鄉(xiāng)村學校,在鄉(xiāng)村學校任教1年后通過考試,擇優(yōu)選拔不低于30%的教師到城區(qū)學校任教。初中新任教師任教崗位部分在城區(qū)學校,部分在鄉(xiāng)村學校。定崗鄉(xiāng)村學校的初中教師,在鄉(xiāng)村學校任教3年后通過考試,擇優(yōu)選拔不低于20%的教師到城區(qū)學校任教。
3.選崗后經安溪縣人社局核準,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享受安溪縣公辦教師各種工資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過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網站和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招聘后續(xù)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相關信息。
(二)考生在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若考生在選擇任教學校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考生在擬聘用人選公示期滿后棄權的,三年內不得參加安溪縣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參加自主選擇任教學校后不按期報到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新任教師公開招聘。
(四)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
(五)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23236030。
(六)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3232412。
附件:2019年泉州市安溪縣公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安溪縣教育局
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