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教育學院教師招聘公告【3人】
北京教育學院成立于1953年,是北京市教委直屬的成人高等師范院校,主要承擔成人本、專科學歷教育及基礎教育、職業(yè)教育教師與管理干部的繼續(xù)教育,同時負責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學院網址:http://www.bjie.ac.cn
依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規(guī)定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fā)〔2012〕247號)的要求,根據學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北京市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計劃
2018年學院本次計劃招聘教師崗位3個。
二、招聘原則
堅持“強化質量、優(yōu)先高端、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招聘工作原則,采用校院兩級管理模式。
三、申報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恪守工作紀律,身心健康。
2.符合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
3.具有履行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熱愛教育工作,具備扎實的知識和技能基礎,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性格開朗,善于與人交往,表達流利,身心健康,愛崗敬業(yè),具有吃苦耐勞、嚴謹治學的精神、能積極參與學院工作。
4.應屆畢業(yè)生須具有就業(yè)派遣資格,非應屆畢業(yè)生限北京戶籍,且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良,無補考記錄。
5.第一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
6.符合以下情況可作為優(yōu)先推薦的條件之一:有海外留學(工作)經歷,有高一級學歷學位或職務,有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工作經歷等。
7.對受到過治安拘留以上處罰、參加過非法組織或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一律不予招聘。
8.招收人員一般為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非北京生源國內大學應屆畢業(yè)生須符合進京條件(培養(yǎng)方式為非定向,全脫產學習,能如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并能正常參加2018年就業(yè)派遣,博士畢業(yè)生應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畢業(yè)生原則上應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必修課無不及格記錄);
9.博士后流動站研究人員,須符合全國博士后管委會關于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并能于2018年底前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續(xù)。
10.確定擬聘人選后,將進行不少于一周的短期崗位試用。
11.2018年11月30日為報到截止日期,擬聘人員需在此日期前辦理入院報到手續(xù),具體要求如下:
1)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北京戶籍人員截止日期前,正式取得最終學歷學位證書,并辦理入院報到手續(xù),外地進京落戶人員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正式取得最終學歷學位證書,在截止日期前,辦理入院報到手續(xù);
2)國內博士后出站:截止日期作為博士后出站接收函的最終有效截止時間;
3)留學歸國人員:截止日期前,準備齊全就業(yè)落戶材料,并送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具體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要求為準,學歷學位認證一般需時1個月左右)
4)調動人員:截止日期前,辦理入校報到手續(xù)。
四、招聘具體崗位及要求
詳細的申報崗位信息(見附件1《北京教育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計劃2》)。
五、招聘程序
崗位申報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7月5日;
崗位招聘計劃:北京教育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計劃2(見附件1)
應聘方法和考核流程
1.符合條件者請按要求如實填寫《北京教育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2018》(附件2)和《北京教育學院2018年應聘人員名冊》(附件3),并將相關證明材料照片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rsc9140@126.com和rsc1403bjielk@126.com),郵件主題須注明應聘崗位、專業(yè)、學歷、姓名,附件主題:姓名+應聘崗位+手機號碼,應聘截止時間至2018年7月5日。參加筆試前,根據學校時間安排,須攜帶能反映個人情況證明材料的原件(身份證、戶口、第一學歷學位及最后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可持在校證明),到學院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2.學院對現場確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試講(技術崗位人員進行筆試)。合格者,根據得分高低,按1:4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3.學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組,對面試人員打分評判,并按照試講(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計算綜合得分,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確定實習人選。用人單位組織不少于一周的工作實習,并對實習表現進行評價打分。
4.學院按照試講(筆試)、面試、實習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權重計算綜合得分,確定擬聘人選后,組織擬聘人選進行體檢及政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2005]1號)執(zhí)行。合格者經學院審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無異議者予以聘用,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相關說明
⒈應聘各類崗位人員,須遵守北京市人社局相關規(guī)定,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需同時符合北京市進京落戶條件。
⒉應聘者須確保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若發(fā)現材料存在虛假不實之處,將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
3.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4.非京籍留學回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關于留學回國人員辦理就業(yè)報到和落戶手續(xù)的相關要求。
5.聘用人員崗位等級:擬聘用的碩士研究生一般聘在專技十二級及以上,擬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在專技十級及以上。
6.全程監(jiān)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處監(jiān)督。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將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7.誠實守信。對不按時參加現場確認、考試或體檢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者違反招聘規(guī)定,提供虛假信息、證件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取消應聘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疾飙h(huán)節(jié)中如有棄權者,學院將按分值高低依次遞補。
因應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與我院簽訂接收意向,影響聘用手續(xù)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相關待遇
應聘人員經批準聘用后,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等按照國家、北京市及我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相關信息
主管部門:北京教育學院人事處(教師發(fā)展中心)
咨詢電話:010-82089140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黃寺大街什坊街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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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學院人事處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