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區(qū)2017年11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資格初審公告
我區(qū)2017年11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筆試成績已經(jīng)在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www.testcenter.gov.cn)公布,現(xiàn)將資格初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有關事項
(一)筆試成績合格線
此次我區(qū)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的筆試成績合格線(含小學、初中、高中與職校)為55分。
(二)筆試成績等級劃分
考生筆試成績按如下辦法劃分為A、B、C三種級別,各級別資格初審要求如下:
A級:筆試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職位擬聘名額5倍范圍內的考生劃為A級。此類考生具備初審資格,且必須于指定日期的指定時間前到資格初審現(xiàn)場等候,否則取消其初審資格;
B級:筆試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職位擬聘名額6至8倍范圍的考生劃為B級。此類考生具備資格初審遞補資格,為能及時遞補,此類考生須于指定日期的指定時間前到資格初審現(xiàn)場等候可能的遞補至所報考職位的初審結束,否則取消其遞補資格;
C級:此類考生不具備初審資格。
二、資格初審時間和地點
2017年12月7日(周四)9:30開始,深圳市田東中學綜合樓階梯教室(鹽田區(qū)沙頭角梧桐路2008號,鹽田區(qū)人民醫(yī)院旁)。
三、資格初審辦法、所需資料和相關要求
根據(jù)《深圳市鹽田區(qū)屬公辦中小學2017年11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公告》第四部分“資格初審”辦法要求進行,材料整理順序如下:
1、報名表(本人簽名,收原件)。
2、準考證。
3、身份證復印件。
4、戶籍證明材料復印件。(戶籍要求為“市內”的崗位,限深圳戶籍人員報考,市外戶籍的下列人員也可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①屬2016、2017、2018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畢業(yè)生報考市內戶籍要求崗位的,需提供深圳戶籍本;如戶籍遷至市外尚未遷回深圳的,須提供深圳戶籍遷出地派出所開具的證明。②本市戶籍人員的市外戶籍配偶按本市戶籍人員報考的考生,須提供結婚證和夫妻雙方身份證,配偶的深戶戶籍本。③在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雇用滿1年以上的雇員或累計聘用滿5年以上的聘用人員,目前仍在崗的,須提供雇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作為證明,合同不足以證明的,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作為證明。)
5、學歷及學位證書復印件。如屬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的提供落款時間為2017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yè)生推薦表(函)(加蓋學!爱厴I(yè)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yè)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初審時無法開具的,由上述單位開具證明代替)、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
6、教師資格證、職稱證、英語等級證等資格證明書復印件。報考崗位中規(guī)定有專業(yè)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所讀高校院系證明。
7、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見公告附件1、2),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等(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最遲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審核上述材料時如有疑問的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證明),境外歸國人員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記錄的,以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為準。我市事業(yè)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8、擬聘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見公告附件3)。
9、參加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報考需放寬年齡限制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以上材料請務必按順序進行整理裝訂,相關材料需驗原件留復印件(其中報名表收原件,準考證驗原件后歸還,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收原件),請考生務必提前復印準備,現(xiàn)場不提供復印。
四、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提前熟悉資格初審地點,并在資格初審當天上午9:00-9:30到資格初審現(xiàn)場簽到等候,當天上午9:30前未能到達指定地點簽到的,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經(jīng)市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外,均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入場。
(二)請考生按照資格初審要求帶齊并按順序整理好驗證材料(包括需復印材料),驗證材料不齊全的,視為不符合資格初審要求,不予進入面試。考生可以現(xiàn)場補充材料(可聯(lián)系其他人幫助送達,本人不能離開資格初審現(xiàn)場)。
(三)資格初審現(xiàn)場實行全封閉,考生需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不得擅自離開資格初審現(xiàn)場,因考生擅自離開現(xiàn)場造成未能接受資格初審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四)因資格初審地點在學校,周邊停車位非常有限,請考生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避免因尋找停車位而耽誤資格初審。
五、溫馨提示
考生可乘103路、202路、205路、358路、J1路等公交車在區(qū)政府站下車,再往山邊梧桐路方向,田東中學位于鹽田區(qū)人民醫(yī)院右邊。
六、本公告由鹽田區(qū)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755-25228531、0755-25228123
附件:1、《深圳市公辦學校任教證明》
2、《非深圳市公辦學校任教證明》
3、深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擬聘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
鹽田區(qū)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