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瀏陽市選調外縣(市、區(qū))教師公告
經(jīng)市委市政府批準,決定面向外縣(市、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選調在編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計劃數(shù)為28名,全部安排在瀏陽市鄉(xiāng)村學校任教。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面向瀏陽籍考生選調。瀏陽籍考生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為瀏陽籍、瀏陽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及子女、或在瀏陽參加了社會保險一年以上(時間截止為本招聘簡章發(fā)布之日)。
3.具有外縣(市、區(qū))教師正式編制,且已滿相應縣市工作服務年限;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等級。
違反計劃生育法、被治安拘留、開除公職或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入事業(yè)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均不得報名。
(二)其他資格條件
1.學歷及資質
報考高中、初中教師須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必須具備對應學校等級或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2年7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三、選調程序
1.報名(含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地點:瀏陽市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報名時需要提供以下各項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①身份證②學歷證③普通話證④教師資格證⑤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證⑥瀏陽戶籍人員或曾經(jīng)為瀏陽戶籍人員、瀏陽戶籍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瀏陽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及子女(時間截止為公告發(fā)布日)相關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原件復印件⑦縣(市、區(qū))編制部門出示的工作已滿服務期限的正式教師編制證明材料⑧一寸免冠照2張。
注:以上材料按順序整理,證書和相關材料提供原件交復印件。
2.筆試
①筆試時間初定7月底,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②內(nèi)容:教育法規(guī)、教育理論及綜合知識。主要內(nèi)容包括:新課程理念、教育教學技能、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
③具備中學高級職稱且符合條件的報名教師,憑中學高級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可加3分,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為最后得分。
④筆試成績將在瀏陽市教育局門戶網(wǎng)站及公眾微信號上公布,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兩日內(nèi)遞交書面申請到指定地點查分(須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的復印件)。
⑤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叢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3.試教
①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同進入面試)。
②試教以片段教學方式進行,具體方式見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的選調教師試教公告。
③試教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80分,即試教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4.總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和試教成績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總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總成績相同時按試教成績高低確定排序。
5.體檢
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shù)1:1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費用自理。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合格考生(試教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80分以上者,如總成績出現(xiàn)相同分數(shù),則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6.考察:組織相關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資料等形式進行。出現(xiàn)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考察的情況,導致考察人選空缺時,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合格考生(試教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80分以上者),如總成績出現(xiàn)相同分數(shù),則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經(jīng)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7.聘用: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即為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相關選調手續(xù)。
8.分配:擬聘用人員在提供的學校及專業(yè)中按總成績高低確定選崗順序,自主選擇單位。如果總成績相同,按試教成績高低決定選崗順序。(選擇中學崗位的需要有國家承認的本科或以上學歷、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
四、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
本次選調工作由瀏陽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配合,紀委全程監(jiān)督。為保證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咨詢電話:0731-83682133(瀏陽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1-83682000、0731-83682026
五、有關說明
1.本次選調人員列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簽訂相關聘用合同,錄取人員在瀏陽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2.在職教師調出原單位的手續(xù)由本人負責,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未能辦理相關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人員的崗位聘用等級,根據(jù)錄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崗位競聘方案,依據(jù)有關程序報市人社部門審核批準。
3.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報名教師,一律取消選調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錄用上崗的,一律解聘;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
2017年瀏陽市選調外縣(市、區(qū))教師報名表.docx
瀏陽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
2017年瀏陽市選調外縣(市、區(qū))教師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