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高新區(qū)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全市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17〕68號),《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辦發(fā)〔2016〕49號)的相關要求和規(guī)定,成都高新區(qū)2017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40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教師。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或技能。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區(qū)內在編在職教師。
二、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附件《2017年成都高新區(qū)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限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dpta.gov.cn)進行注冊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7年3月10日0:00至3月16日17:00。
資格審查:2017年3月10日9:00至3月17日17:00。
網上繳費:2017年3月10日9:00至3月18日17:00。
準考證打。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
筆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
(三)報名程序
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報名注意事項等信息。
1.網上注冊。
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報考者可直接登錄報名,填報職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tǒng)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資格初審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
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2017年成都高新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務必在“有何特長”欄填寫已取得何學段何學科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情況,在“學歷”欄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學歷編號”欄填畢業(yè)證編號)招聘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驗、職業(yè)技能等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個人簡歷”或“有何特長”欄中注明具備崗位所要求的相應條件。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由高新區(qū)社會事業(yè)局負責進行網上初審。報考者提交《2017年成都高新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審查表》后的1-2個工作日,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4.確定繳費。
(1)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
(2)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叵嚓P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6.其他要求
報考人員應及時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2017年成都高新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審查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考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成都高新區(qū)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3月21日通過成都高新區(qū)公眾信息網公告(網址http://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欄,下同)。
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于2017年4月14日前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