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師范大學附屬幼兒園2016年公開招聘公告
為加強我校附屬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根據《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并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現(xiàn)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財務會計人員等崗位。
一、招聘人數(shù)及條件
本次招聘12人。其中,幼兒教師崗位1招聘人數(shù)3名、幼兒教師崗位2招聘人數(shù)6名、幼兒教師崗位3招聘人數(shù)2名、財務會計專業(yè)技術崗位招聘人數(shù)1名。具體見《海南師范大學幼兒園2016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見附件)。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要求
1、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填寫《海南師范大學附屬幼兒園2016年公開招聘考試考生資格審查表》,填寫后將資格審查表發(fā)至海南師范大學附屬幼兒園郵箱hsyey2016zp@126.com。
2、報名時間:
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17:30前。
3、報名要求:
(1)應聘郵件主題和附件的文件名須按以下格式書寫“姓名+畢業(yè)學校+所學專業(yè)+最高學歷+應聘崗位”,書寫格式不規(guī)范的郵件視為無效郵件。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和材料,如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崗位者將不予以受理。有工作單位的應聘者需出具原任職單位工作年限證明。
(3)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聯(lián)系。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公開報名后,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審核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shù)。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統(tǒng)一核發(fā)《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全過程,一旦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取消招聘資格。
1、報名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11月22日-11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我校于2016年11月30日前在海南師范大學網站公布符合考試初審人員名單。
2、現(xiàn)場材料審核時間:2016年12月3日-12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3、地點:海南師范大學附屬幼兒園辦公室(海南省?谑旋埨ツ下99號第二辦公樓)
4、所需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工作證明材料(勞動合同或單位書面證明材料)、在崗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社會保險證明等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請應聘者將所有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A4紙單面復印,按照幼兒園2016年應聘者資格審查材料清單順序排列將資格審查材料裝訂,原件審核后退回,其它資格審查材料留存我校。幼兒園2016年應聘者資格審查材料清單和幼兒園2016年應聘者資格審查表可在海南師范大學等網站上下載)。
5、過程
(1)先行準備好上述材料,并按順序裝訂好(材料裝訂不合格不予審查)。
(2)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按照現(xiàn)場指引參加資格審查(請應聘者提前了解資格審查地點的交通等情況以保證按時到達)。
6、公布結果:符合筆試人員名單,我校于2016年12月9日前在海南師范大學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考試時間和地點。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兩項考試的權重分別為5:5,組織考試工作由海南師范大學幼兒園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1、筆試
(1)參加人員: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
(2)時間:2016年12月10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3)地點:海南師范大學龍昆南校區(qū)(?谑旋埨ツ下99號)
(4)成績及面試入圍名單公布時間:2016年12月10日22:00前(在海南師范大學網上公布,并公布集中開會的時間與地點)
2、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1)筆試方式
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90分鐘,實行百分制,總分100分。
(2)筆試內容
幼兒教師崗位1、幼兒教師崗位2及幼兒教師崗位3筆試為同一套試題。內容主要包括:
①幼教專業(yè)知識:《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學前衛(wèi)生學》等;
②幼兒教育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關于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海南省學前教育改革和發(fā)展三年行動計劃》、《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
③保育教育與幼兒園教學科研實踐操作:幼兒園一日生活各環(huán)節(jié)操作流程、保教工作組織實踐、幼兒園教科研活動開展等綜合知識。
財務會計崗位:
《行政事業(yè)單位財會人員實務操作應用講解指南》、《財務稅收法規(guī)》、《經濟法》、《會計法》、《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海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財會知識、法律法規(guī)。
(3)成績評定及計算:
筆試合格分數(shù)為50分,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各招聘崗位面試人選按1:3的比例根據筆試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確定。達到開考條件,但實際參加考試人數(shù)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shù)中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同時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