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安市城區(qū)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實施方案
經研究,決定通過考試,公開選調我市農村中小學在編教師充實城區(qū)初中、小學教師隊伍。為使選調工作穩(wěn)妥有序進行,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選調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通過文化考試、面試,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本市農村初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條件
(一)選調對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
2、遵紀守法,品德優(yōu)良;
3、報考初中教師必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且現在初中學校任教,其報考學科必須和現任教學科一致(其中報考體育學科的教師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學科一致);報考小學教師必須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且現在初中、小學任教(其中報考體育、音樂學科的教師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學科一致);
4、選調教師年齡應在40周歲以內(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初中崗位的教師要有在編4周年以上本市中小學任教經歷;報考小學崗位的小學教師要有在編4周年以上本市中小學任教經歷并有2年以上農村村小的教學經歷;報考小學崗位的初中教師要有在編4周年以上本市中小學任教經歷,報名須所在學校同意,并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介紹信(證明);在編的教師含試用期時間、“三支一扶”轉編的教師含支教時間。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列入選調范圍:
1、師德師風有嚴重問題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處理的(未滿處分期);
3、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4、近三年內考核有不合格的;
5、違反計劃生育的。
四、用人單位和選調名額
面向農村選調教師42名,具體學科情況見下表:
單位 |
小計 |
數學 |
語文 |
英語 |
政治 |
音樂 |
體育 |
生物 |
物理 |
化學 |
合計 |
42 |
12 |
20 |
2 |
1 |
1 |
3 |
1 |
1 |
1 |
市直初中 |
12 |
3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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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市直小學 |
30 |
9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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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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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1、公告時間:7月15日—7月25日。
2、報名時間:7月26日—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市文化教育局二樓大會議室。
4、報名程序:①報名者提供畢業(yè)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各一份、農村村小工作經歷證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張;②交納文化考試費200元,面試費200元;③填寫《報名登記表》。
5、資格審查:由市選調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人對報名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
時間為7月29日—7月30日,經審查合格者,發(fā)給文化考試《準考證》。
6、領取文化考試準考證:時間為7月31日下午,地點為市教育局二樓大會議室。
六、選調步驟及辦法
公開選調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50%。
1、文化考試:考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理論,卷面分為100分,其中專業(yè)知識占80分,教育理論占20分。每個學科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若未達比例要求則按實際報考人數測算并遞減選調名額?荚嚂r間為8月1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確定面試入闈分數線: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的1:2比例劃定分數線,確定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分數相同,第一學歷高者優(yōu)先;學歷相同,年齡小者優(yōu)先)。面試準考證發(fā)放時間:8月4日上午,發(fā)放地點:市教育局二樓大會議室。
3、面試(100分):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試講、說課等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8月5日。
4、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人員(分數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面試成績相同,筆試專業(yè)成績高者優(yōu)先;筆試專業(yè)成績相同,第一學歷高者優(yōu)先;學歷相同,年齡小者優(yōu)先)。
5、確定用人單位:分學科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學校。
6、選調教師錄取后,編制轉入選調學校。
7、考試成績、入闈人員名單、選擇學校時間及地點等通知將在高安政府網公布,并張貼在教育局一樓大廳。
七、組織領導
擇優(yōu)選調教師,是我市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需要加強領導和各部門的密切配合。為此,特成立高安市選調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傅仁保
副組長:羅功成 、涂春生
成 員:謝曉珍、夏 祥、丁國平、況志勇、賈海剛、席曉紅、
涂新安、傅東波、賈東峰、曹揮靈、華建林、王志宏、劉 鵬、
況陽林、余丹峰、羅小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市教育局。
辦公室主任:傅東波(兼)
副 主 任:賈東峰(常務、兼)
工作人員:由市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為了使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調過程中的命題、考試、資格審查及錄用等環(huán)節(jié)都要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參加選調者,必須嚴格遵守選調紀律,提供真實材料,積極配合有關工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將取消選調者的選調資格。監(jiān)考人員、命題人員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秉公辦事,對違規(guī)違紀者將嚴肅查處。為便于社會各界及群眾監(jiān)督,特設立舉報咨詢電話: 0795—5294519。
高安市選調(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