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全面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一)。
招聘職位計劃數和報名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減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青田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5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
2.青田縣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15年4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部分崗位麗水市戶籍或生源可報考,詳見附件一備注一欄);
3.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4.本縣在崗的大學生“村官”,戶籍不限;
5.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對象為:本縣行政區(qū)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22日;
6.截至2015年4月22日,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5年6月15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
8.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予報考;
9.青田縣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為青田縣。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專業(yè))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齡為18至35周歲(1979年4月23日至1997年4月22日期間出生);
5.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一)備注一欄;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報考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4月22日9:00-4月29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已繳費人員在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在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招考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4、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報名繳費,并在2015年4月29日前將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明交至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府大院內)公務員管理科,經審核后作統(tǒng)一退費處理。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5月23日。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管理類(A類)。
所有考生均應參加《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考試,考試范圍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附件三)為準。
筆試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考試考生需攜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招聘計劃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并在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qtrs.gov.cn公示。
2、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按照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qtrs.gov.cn發(fā)布的通知規(guī)定時間到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同時領取面試通知書。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職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3、面試
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體檢、考察、聘用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愎綖椋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按照總成績排名以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4〕149號)執(zhí)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據總成績排名依次替補。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照總成績排名擇優(yōu)確定聘用對象并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四、其他注意事項
考試違紀人員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處理。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8-6822270
監(jiān)督電話:0578-6823232,0578-6834867
附件一:青田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rar
附件二:2015年青田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rar
附件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rar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