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兩類。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加試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所有報考者須參加全部應考筆試科目且成績均有效,其筆試成績方有效。
各類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使用同一試題,考試內容適當增加對憲法法律知識的測試!渡暾摗吩囶}按報考職位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在機關單位中履行司法、行政執(zhí)法、法制工作職責,以及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務的職位,使用A類試卷;履行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職責的職位,使用B類試卷;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招考職位,使用C類試卷。
(二)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7∶00申論(A類、B類、C類)
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在日照市設置,筆試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的地點和要求,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三)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各占40%、3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參加筆試的人員可于5月下旬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四、面試
(一)發(fā)布面試公告
筆試成績發(fā)布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2017年公務員考錄專題”發(fā)布日照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招考面試公告和日照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考面試公告。
日照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外語翻譯職位需加試口譯測試(相關事宜見附件7),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口譯測試成績各占30%、30%、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報考職位招錄計劃的3倍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其中,參加口譯測試的人員必須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要求。其他招考職位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報考職位招錄計劃的3倍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招考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招錄計劃3倍的招考職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二)面試人選資格審查
面試人選須在面試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由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按招錄機關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領取《面試通知單》。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招錄機關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面試人選空缺,由招錄機關按規(guī)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組織面試
面試人員按照《面試通知單》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參加公務員面試。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辦法,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的辦法。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并按規(guī)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
根據山東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考務費70元。
全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的面試工作,由省級統一組織。
五、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考生,需按規(guī)定進行體能測評。確定體能測評人員的辦法,詳見《報考指南》。
(一)體能測評內容
公安機關的體能測評工作,遵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報考人員考試成績。
(二)體能測評要求
受測者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guī)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fā)生的6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組織實施單位將當場予以處理,逾期不再受理。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招錄機關將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
體能測評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六、體檢和考察
(一)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對招考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在相同條件下,退役士兵、優(yōu)秀青年志愿者、具有豐富基層實踐經驗的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優(yōu)先。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成績原則上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面試成績有效人員的平均分。
(二)體檢
體檢前,將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網站上發(fā)布體檢公告,告知體檢有關事項。體檢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詳見《報考指南》)。除特殊情況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資格復審,對考察對象的檔案按照我省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格審核、調查、處理。考察結果作為確定錄用人員的依據之一。
因涉嫌違法違紀等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將暫緩做出考察結論。自招錄機關決定暫緩做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將終止錄用程序。必要時,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0日。
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四)人員遞補
擬錄用人員公示前,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錄用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招錄機關報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從同職位面試合格(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