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望城區(qū)2016年公開招聘和選調教師資格復審通知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16年6月17日、18日兩天
上午9:00-12:00,下午1:00-17:00
2.地點:長沙市望城區(qū)行政中心雷鋒政務超市一樓大廳右側
二、資格復審要求
入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并將證書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按下列順序裝訂:
①報名登記表(登陸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一份);
②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應屆畢業(yè)生須持就業(yè)推薦表。持國外學歷證書的須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開具學歷認證證明,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電話:0731-82816670、82816663);
④教師資格證(2016年春季提交申請的非師范類畢業(yè)生須提供筆試、面試合格證;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就業(yè)推薦表中要體現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如無,則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受理教師資格認定證明);
⑤普通話水平等級證、計算機水平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
⑥英語水平等級證(英語教師崗位)、職稱證(選調崗位)原件及復印件;
⑦非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和報考選調崗位的考生須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蓋章的任教(職)經歷證明(須體現一年及以上全日制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經歷,不含培訓機構工作經歷),報考選調崗位的考生還須提供編制單或編制證明(須體現五年及以上在編在崗)。
三、注意事項
1.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試教(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2.凡填寫的報名信息、提供的證書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材料的,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試教(面試)資格或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附件: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
長沙市望城區(qū)公開招聘和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