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育局2016年中央特崗計劃招聘公告
根據《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云教人〔2012〕28號)、《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中央特崗計劃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6〕5號)和《云南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6年中央特崗計劃招聘指標的通知》(云教函〔2016〕4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將昆明市2016年中央特崗計劃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中央特崗教師764名,其中:高中崗位27名,初中崗位130名,小學崗位335名,學前教育崗位272名(具體崗位計劃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面向全國招聘
1.高中崗位
(1)全日制師范類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的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且所學專業(yè)與申請服務崗位學科一致;
(2)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1986年6月20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師范類高校往屆本科及以上的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所學專業(yè)與申請服務崗位學科一致。
2.初中、小學崗位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2)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1986年6月20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3.學前教育崗位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yè)(含幼兒教育專業(yè))專科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
(2)年齡在30周歲(1986年6月20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yè)(含幼兒教育專業(yè))?萍耙陨贤鶎卯厴I(yè)生(往屆專科生是指2014、2015年的畢業(yè)生);
(3)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1986年6月20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蚬ぷ鳎ù龢I(yè))期間表現(xiàn)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為人師表,志愿服務農村基層教育;
2.符合服務崗位要求,應聘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教師的,原則上要求所學專業(yè)與申請服務崗位學科一致。
3.身體條件符合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規(guī)定,并能適應設崗地區(qū)工作、生活環(huán)境條件;
4.普通話水平應達到《〈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相應標準要求,并取得相應等級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5.取得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兩學”考試合格證、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且服務期滿的志愿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6.在崗特崗教師或國家在職在編公職人員不得參加特崗教師招聘考試。
7. 其他招聘條件詳見《昆明市2016年中央特崗教師招聘指標執(zhí)行計劃表》。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網上報名
應聘畢業(yè)生登陸云南省招考頻道——云南省招生考試工作網(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進行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考生全市內只能報考其中一個崗位,請考生報名后及時關注報名資格審核結果。
(二)筆試工作安排
1.總體安排
筆試繼續(xù)實行全省統(tǒng)一命題制卷、統(tǒng)一考試時間、統(tǒng)一閱卷。
2.筆試內容
筆試命題范圍和內容繼續(xù)沿用省教育廳組編的《云南省2014年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大綱》,命題體現(xiàn)實施素質教育要求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方向,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專業(yè)知識水平和能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用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
筆試為分學科閉卷考試。考試科目分學前、小學和中學(含初中、高中)三個類別:應聘幼兒園教師考學前教育1個學科;應聘小學特崗教師分語文、數(shù)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7個學科;應聘中學特崗教師分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13個學科。小學、中學分學科使用不同試卷。筆試成績滿分為120分,其中100分為報考學科的專業(yè)基礎知識,20分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
3.筆試時間
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準考證打印
考生于2016年5月10日—13日登陸云南省招考頻道-云南省招生考試工作網(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所標考點按時前往參加考試。
5.考場要求
筆試參照現(xiàn)行高考有關要求組織執(zhí)行,嚴肅考風考紀。實行單人單桌,每個考場原則上不超過30人?荚囘`規(guī)者按教育部第33號令《國家教育統(tǒng)一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
6.需查分者,在2016年6月6日前到報考地縣(市、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登記查分。
7.考試值班、考務問詢電話:0871-65377548,0871-6516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