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各類教師資格證申報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結合《麗水市教育局關于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麗教師〔2012〕37號),現將201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規(guī)定,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慶元縣教育局現場確認(戶籍在慶元或任教學校<或工作單位>在慶元的人員)、麗水市教育局負責組織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戶籍在慶元或任教學校<或工作單位>在慶元的人員)認定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現場確認和組織認定。
二、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價費〔2009〕46號)精神,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人員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費每人280元。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費后,不再收取面試費、試講費等其他任何費用。已經取得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員不再考試,也不收取考試費用。
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㈠報名:
1. 戶籍在慶元或任教學校(工作單位)在慶元的申請認定人員請于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在現場確認時一并上交,提供材料包括:
①《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3或A4紙);
③《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空白表);
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⑤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的單位(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⑥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飘厴I(yè)后取得非全日制師范本科畢業(yè)文憑的還需帶師范?莆膽{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中確定不了是否師范類的還需復印大學期間的成績單);
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⑧非師范類畢業(yè)人員還需提供《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⑨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需提交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⑩二寸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同一底版)。
㈡體檢:
各申請資格人員的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安排,體檢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
㈢測試:
非師范類畢業(yè)生(不含已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人員)按規(guī)定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測試內容為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認定初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采用模擬課堂形式,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采用課堂教學形式),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0578-6121393
慶元縣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