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學歷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和在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
二、學歷條件
參見附件一《南通市2012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須知》
三、職責權限
四、工作安排
1. 政策咨詢。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于2011年12月5日—9日面向社會開展政策咨詢活動。咨詢地點和電話:見附件二《南通市2012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咨詢指南》
2. 教育學、心理學報名與考試。2011年12月12日—16日,南通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報名地點:南通市段家壩路45號崇川區(qū)教體局自考辦)面向市區(qū)考生開展考試報名工作,各縣(市、區(qū))自考辦(招生辦)面向當?shù)乜忌_展考試報名工作。報名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張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考試登記表》(見附件三)。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見考試報名時發(fā)的回單。2012年2月25日,全省舉行教育學、心理學統(tǒng)一考試。3月21日前公布考試成績。
3. 網(wǎng)上報名。2012年3月22日—4月1日,申報人員網(wǎng)上報名。申報人員登陸江蘇教師教育網(wǎng)(http://www.jste.org.cn 或http://www.jste.net.cn)或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報名,未通過上述網(wǎng)絡報名的不予認可。申報人員憑網(wǎng)絡報名號,到市、縣指定報名點確認。
4. 材料初審報名確認暨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報名。2012年4月9日—11日,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初審、報名確認,并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報名工作。
5. 體格檢查。體檢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辦法》執(zhí)行,2012年4月下旬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體檢時間和地點將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網(wǎng)上公布。逾期不參加體檢視作自動放棄,責任自負。體檢費由醫(yī)院按有關標準收取。
6. 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組織專家對申請人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的測試人員名單、時間安排等有關事項將在南通教育網(wǎng)(http://www.ntjy.net)公布;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由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育局公布。
7. 認定教師資格。2012年6月1日前,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jù)職責權限組織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公示認定結論。
有關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具體安排,請申請人及時關注南通教育網(wǎng)及各市(縣、區(qū))教育局網(wǎng)公告。
五、收費標準
依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210號)有關規(guī)定:教育理論考試費(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考試)每人每門32元;教育教學素質和能力測試費每人150元?荚囐M在報名時收取,能力測試費在受理材料時收取。
六、違規(guī)處理
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行為的,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江蘇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文件規(guī)定,依法予以撤銷教師資格、行政處罰直至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是依法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和程序,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保證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順利開展。
附件:
附件三:任職證明(樣式)
附件四:學業(yè)成績證明(樣式)
南通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