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臨床醫(yī)學類、護理學類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
(3)持有衛(wèi)生行政部門頒發(fā)的《醫(yī)師資格證書》或《護士執(zhí)業(yè)證書》。
8.保育員
(1)年齡35周歲及以下;
(2)高中及以上學歷(含中專、職業(yè)高中);
(3)具有保育員資格證或育嬰師資格證。
9.教學助理(含傳幫帶教師)
(1)年齡35周歲以下;
(2)具有幼教專業(yè)(含學前教育、兒童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3)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考錄后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8.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但在報名之后、錄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9.現役軍人;
10.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11.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8日,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每日07:00-22:00時間段。系統(tǒng)關閉時間為2021年7月8日22:00,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平臺:廈門市翔安教育集團招聘管理系統(tǒng)https://jyjt.xaqjyj.cn/。操作說明見附件《廈門市翔安教育集團招聘管理系統(tǒng)操作說明》。
4.報名材料
考生報名時可提前準備以下材料,須拍照上傳至招聘管理系統(tǒng):
(1)身份證(正反兩面);
(2)戶口本(首頁+個人頁);
(3)學歷、學位證書;
(4)任職資格證書(如園長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崗位條件有要求則需提供);
(5)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有職稱人員提供);
(6)獲獎證書;
(7)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崗位工作經歷證明(包含單位性質、工作年限、擔任崗位(多個崗位要分開注明),幼兒園需體現班額等信息)及勞動合同、社保繳交記錄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勞動合同、社保繳交記錄均須提供。崗位招聘條件要求工作年限的須提供。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本場招聘崗位中的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并以所報考崗位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公告并仔細對照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本人符合公告規(guī)定及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1.集團將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進行資格審查。
2.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9日。
3.咨詢電話:0592-7882063。咨詢時間工作日8:00-11:30,15:00-18:00。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可于報名期間登陸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名單將于2021年7月12日在廈門市翔安教育集團微信公眾號公布。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7月13日17:30前通過招聘管理系統(tǒng)進行申訴。逾期未申訴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將進行考試,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方式、現場資格復審、體檢等招聘后續(xù)具體事項,將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在廈門市翔安教育集團微信公眾號發(fā)布。敬請應聘人員多加關注,跟蹤留意,避免貽誤。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按照集團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教學副總校長年薪30-35萬;綜合管理崗、督導專員年薪12-15萬。幼兒園參照公辦園編內教職工現有薪酬水平,按照“同崗同酬、優(yōu)績優(yōu)酬、多勞多得”的原則,園長年薪25-30萬;副園長年薪20-25萬;幼兒教師、保健醫(yī)生年薪15-20萬。教學助理、保育員年薪參照翔安區(qū)有關文件執(zhí)行。
(二)教師可參與職稱評審、評優(yōu)評先。
(三)符合《翔安區(qū)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實施細則》(廈翔委[2019]56號)文件規(guī)定的引進人才條件,可享受相關的優(yōu)惠政策。
六、其他事項
1.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廈門市翔安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2.本公告崗位條件涉及專業(yè)類別按照《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1年)》執(zhí)行。
3.本公告涉及時間計算截止至2021年7月8日。
4.對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有應聘人員不符合公告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提供弄虛作假信息的(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予以解聘。
5.此次招聘的崗位人員,翔安教育集團將根據工作需要,統(tǒng)籌安排到集團開辦的各幼兒園,不服從分配者不予聘用。
6.本次招聘的教學副總校長、綜合管理崗、督導專員實行六個月試用期;園長、副園長、教師崗、保健醫(yī)生實行六個月試用期和一年考核期。保育員崗、教學助理崗實行六個月試用期。所有人員試用期和考核期滿,經考核合格自動續(xù)聘?己瞬缓细竦模獬齽趧雍贤。
7.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8.凡發(fā)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舞弊現象的,一經發(fā)現,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9.請應聘人員據實準確填報信息。因提供不實信息或信息錯漏而導致審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10.應聘人員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應聘資格,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騙組織的,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3年內不能參加教育集團招聘考試。
11.本次招聘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但未入圍錄用名單的人員,將列入翔安教育集團的儲備人才庫,由翔安教育集團根據崗位需要依照成績從高到低按有關程序給予聘用。本規(guī)定有效期一年。
12.聘用前,翔安教育集團將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擬聘用人員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應查看對應案號并聯系執(zhí)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zhí)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zhí)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招聘單位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zhí)行法院的書面證明,方可進行聘用;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13.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安廳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犯專項行動的通知》(閩檢會[2019]2號),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聘用前,翔安教育集團將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審查。
附件:廈門市翔安教育集團招聘管理系統(tǒng)操作說明.docx
廈門市翔安教育集團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