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身份的相關信息,違者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4)離場?忌嬖囃戤,到指定地點領回手機和個人物品,迅速離開面試點。不得在面試考場附近逗留、議論或大聲喧嘩,不得返回候考室和備課室。
2、專業(yè)技能測試(滿分100分)
(1)抽簽。6月27日7:30-8:00,音樂、體育、幼兒園崗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證、護照或社?ǎㄔ┘懊嬖嚋士甲C到指定候考室進行封閉管理。7:30開始掃碼測溫入場,8:00截止進入候考室,保衛(wèi)人員開始清場。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入指定候考室進行封閉的,取消測試資格。候考室工作人員核對身份、收齊考生手機集中保管(分信封裝袋,寫上考生考場和姓名),宣讀考場規(guī)則?紙隹忌烬R后或截至入場后,按試場分學科組織考生抽簽確定測試順序。
(2)準備?忌闯楹烅樞蛴晒ぷ魅藛T引導進入備考室,現(xiàn)場抽取測試主題,準備時間10分鐘(體育專業(yè)除外)。備考草稿紙、筆等由考場提供,考生不得攜帶教材、資料進入備課室。
(3)測試?忌谠u委(裁判)和工作人員指引下開始測試。監(jiān)察員、計時記分員將分數(shù)計算核對,經評委組長簽字后,由監(jiān)察員交與考生,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4)離場?忌鷾y試完畢,到指定地點領回手機和個人物品,
迅速離開測試點。不得在測試點附近逗留、議論或大聲喧嘩,不得返回候考室和備課室。
(六)成績計算
1.按照《江西省2021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規(guī)定,中小學音樂、體育教師崗位和幼兒園教師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40%和60%,其它學科教師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偝煽儽A粜(shù)點后兩位(如有相同,計算到第三位,以此類推)。
中小學教師崗位(不含音樂、體育)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50÷面試總分);音樂、體育及幼兒園教師崗位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60÷面試總分)。例如:小學語文教師崗位筆試兩科總分200分,考生實際得分12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而考生實際得分為80分,則該考生總成績=120×(50÷200)+80×(50÷100)=30+40=70分。
2.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形式僅為試講一項的崗位,試講成績即為面試成績;面試形式為試講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兩項的崗位(音樂、體育),試講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各按50%計入面試成績。幼兒園教師崗位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即為面試成績。
3.因幼兒園崗位人數(shù)較多需分多個考場進行面試,為確保公平公正,需根據(jù)各考場評分情況確定修正系數(shù)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故當場公布的成績?yōu)榭忌目紙龅梅,不是最終得分。修正公式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試小組考場得分×(同一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計算平均分時,排除棄考等因素造成的0分,再去掉2個最高分、2個最低分。
(七)午餐預訂
抽簽順序靠后的考生可由考務辦代訂快餐(自愿原則),自備現(xiàn)金20元。
三、體檢
1.考生考試總成績須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60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予錄取。根據(jù)考生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偝煽円话惆础八纳嵛迦搿本_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若成績相同則精確至小數(shù)點后三位,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總成績依然相同則以面試成績確定排名,如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加試分高者入闈,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按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要求組織考生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醫(yī)院據(jù)實收取。
四、考察
考察主要對體檢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核?疾炜刹扇『{或實地考察的方式進行。
五、公示、選崗和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人員,名單在“蓉江新區(qū)發(fā)布”、“贛州蓉江新區(qū)教育”微信公眾號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在現(xiàn)有教師交流輪崗和內部調整后確定崗位,擬聘人員根據(jù)崗位學科按考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自主選擇崗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對資格復審時簽定承諾書的暫未取得畢業(yè)證或教師資格證的高校畢業(yè)生,須在8月31日前提供相應證件,未取得相應證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考察及放棄選崗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在擬聘人員選崗后根據(jù)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若成績相同則精確至小數(shù)點后三位,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總成績依然相同則以面試成績確定排名,如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加試分高者入闈,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行遞補)。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均是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應承擔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的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隱瞞接觸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執(zhí)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考生在入口處進行“掃碼”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贛通碼”顯示為綠碼的,方可由指定路線進入資格審查;“贛通碼”顯示為黃、紅碼的或來自境外、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考生,須到測溫點主動接受體溫檢測和提供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考生在資格復審(面試)前14天內存在發(fā)熱、呼吸道感染癥狀和有重點地區(qū)、中高風險地區(qū)旅行居住情況的,應在進入資格審查現(xiàn)場前報告。
七、其他
贛州蓉江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贛州蓉江新區(qū)社會事管理局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附件:
1.專業(yè)技能測試說明
2.2021年贛州蓉江新區(qū)教師招聘資格復審登記表
3.公辦幼兒園備案數(shù)人員崗位提示及誠實守信承諾書
4.首批入闈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贛州蓉江新區(qū)社會事管理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