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考比例
A1崗位為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B類崗位的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1)期刊社編輯崗位(A1崗位)
采取筆試、學術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0%,學術評議占綜合成績的70%)。
筆試:主要考察所聘崗位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學術評議: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學術評議環(huán)節(jié)。學術評議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發(fā)展?jié)摿Φ确矫孢M行評議?偡100分。
(2)碩士專任教師崗位(B1-B2崗位)
采取筆試、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通過現(xiàn)場資格確認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的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試教人員,分數(shù)并列者一并入圍,如筆試合格者達不到入圍比例,則筆試合格者全部入圍試教。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應變能力、課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質,總分100分。
(3)專職輔導員(B3-B6崗位)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現(xiàn)場資格確認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的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分數(shù)并列者一并入圍,如筆試合格者達不到入圍比例,則筆試合格者全部入圍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偡100分。
(4)實驗、會計、能源管理工程師、電氣工程師、館員崗位(B7-B26崗位)
采取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4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通過現(xiàn)場資格確認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所聘崗位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的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人員,分數(shù)并列者一并入圍,如筆試合格者達不到入圍比例,則筆試合格者全部入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主要考核應聘崗位所需技能及實際操作水平等?偡100分。
3.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
所有崗位均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考試時間及各環(huán)節(jié)成績等在湘潭大學人事處主頁“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tǒng)”(http://zp.xtu.edu.cn/)網站中予以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綜合成績相同時,應聘A1崗位者,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應聘B1-B2崗位者,以試教成績排名為準;應聘B3-B6崗位者,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應聘B7-B26崗位者,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排名為準),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tǒng)”(http://zp.xtu.edu.cn/)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58293862(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1-58292015(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
附件:
1.湘潭大學2021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
湘潭大學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