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區(qū)學校發(fā)展需要和編制情況,經研究決定,2011年公開選調城區(qū)教師16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報名,公正考試,擇優(yōu)錄用。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本縣農村中小學校在職正式教師,且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以下(
2.在農村學校任教三年以上(含三年);
3.要求所學專業(yè)和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若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學科相近,要求任教報考學科三年及以上;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所教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語文學科的普通話等級須達到規(guī)定要求。報名時提供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5.農村中小學正副校長不得報考。
6.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撤銷人員不得報考。
三、選調方式
文化課知識考試+模擬上課。滿分100分。
計分辦法:文化課知識考試50%+模擬上課50%。
四、選調程序
1.報名時間、地點、程序:
報名時間:8月15日8:00至17:30。
報名地點:磐安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報名時須交本人書寫的申請表,并由所在學校簽署意見。
2.由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書面考試及模擬上課。報考人數不足選調人數2倍的學科,按比例核減選調人數,由教育局另行組織選調;參加模擬上課的入圍人員以選調人數的3倍按書面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正式選調人員按“文化課知識考試+模擬上課”折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發(fā)現(xiàn)有違反師德師風或弄虛作假等不宜錄用情形的,將取消錄用資格,按成績依次替補。
3.考試、考核工作全過程接受縣紀委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
4.入選名單在磐安縣教育網公示。
五、選調名額
本次共選調教師16人,其中高中語文2人、數學2人、物理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初中數學1人、科學1人、社會2人,小學語文2人、數學2人、英語1人。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 8月17日上午7時30分。
面試時間: 8月19日上午7時30分。
地點:磐安縣安文初中。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