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三峽旅游職業(yè)技術學院美術教師崗位專業(yè)技能測試方式:考生現(xiàn)場抽選統(tǒng)一的主題進行繪畫,考場內(nèi)準備素描紙、鉛筆、橡皮擦、透明膠、畫板、畫架。其他繪畫材料由考生自備。時間50分鐘,滿分100分。
(三)關于宜昌市教師發(fā)展中心高中語文教師崗位和高中英語教師崗位面試
報考宜昌市教師發(fā)展中心高中語文教師崗位的考生分兩個面試室進行第一輪面試,面試室由考生抽簽確定。分別取兩個面試室的前6名考生(共12名考生)進入第二輪面試,第二輪面試采取即興教育主題演講(分值60分,時間5分鐘)和回答問題(分值40分,時間3分鐘)的方式進行。
報考宜昌市教師發(fā)展中心高中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分三個面試室進行第一輪面試,面試室由考生抽簽確定。分別取三個面試室的前6名考生(共18名考生)進入第二輪面試,第二輪面試采取全英文即興教育主題演講(分值60分,時間5分鐘)和回答問題(分值40分,時間3分鐘)的方式進行。
報考宜昌市教師發(fā)展中心高中語文教師崗位和高中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以第二輪面試成績?yōu)榭忌罱K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公告僅公告考生第二輪面試成績。第一輪面試完成后,上述2個崗位5個面試室的考生全部到相應休息室休息,等候聽取進入第二輪面試人員名單,若自行離開則視為自動放棄第二輪面試。第一輪面試結束后馬上進行第二輪面試。
面試考官7人。主考官按照《面試題本》主持面試工作,考生按照要求答題,考官現(xiàn)場署名打分(百分制整數(shù)分)?忌嬖嚦煽?yōu)槿サ粢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二位)。面試工作結束后,現(xiàn)場公布考生得分。
四、面試成績計算
面試滿分100分。無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以面試—無生上課和回答問題成績?yōu)槊嬖嚦煽;增加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照面試—無生上課和回答問題成績占60%、專業(yè)技能測試占40%的比例折算考生最后面試總成績。宜昌市教師發(fā)展中心高中語文教師崗位、宜昌市教師發(fā)展中心高中英語教師崗位以第二輪面試成績?yōu)槊嬖囎罱K成績。
五、面試成績公告
面試—無生上課和回答問題、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全部結束后,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公示考生面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六、筆試入圍人員確定及相關規(guī)定
(一)筆試人員確定。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shù)1:3(部分特殊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報名人員未達到1:3比例的,可降低到1:2比例,以《2021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公告》附件1《崗位表》“面試入圍比例”為準)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筆試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則核減招聘計劃人數(shù)或取消招聘崗位。核減招聘計劃人數(shù)或取消招聘崗位的信息將于筆試前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公告。
(二)筆試前資格復審。筆試前,由招聘單位和市教育局組織對筆試入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筆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經(jīng)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筆試入圍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筆試。筆試人選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按該崗位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公告。筆試人員公告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筆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不再遞補。對參加筆試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控制,考生筆試成績必須達到65分及以上。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七、面試注意事項
1.面試當天,所有考生應佩戴口罩,憑健康碼綠碼、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準考證在考點大門口驗碼,測體溫,檢查證件并登記后進入。面試前10分鐘未到者取消面試資格。面試過程中,考生須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2.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考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請考生提前確定面試地點,提前到場,充分預留時間。
3.因參加面試人員較多,考生要做好上交通訊工具、全天封閉的準備,宜昌市教育局為下午參加面試考生免費提供午餐。
4.與面試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點。
5.考生須將所攜帶的通訊工具或其它電子工具關閉,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考生在候考、備考、面試、等候分數(shù)期間,如發(fā)現(xiàn)仍攜帶通訊工具,無論是否使用,均視為作弊處理,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
6.考生要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在候考室等候期間,不得擅離候考室,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向工作人員打聽考試內(nèi)容;需要去衛(wèi)生間的考生必須向工作人員報告,并由工作人員陪同,不得在候考室以外的地方談論、逗留。
7.面試時,考生不得自報姓名,不得透露家庭成員等與個人身份相關的信息,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8.考生獲知自己的面試成績后,立即離開考點,不得滯留。
9.對違反其它有關招聘工作規(guī)定的考生,將取消其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
宜昌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