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分初試和復試,滿分分別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初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初試由招聘學校組織實施,經招聘學校資格審核后,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全部進入初試。經初試合格,按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原則上按不少于1:5的比例推薦人員進入復試,如有應聘人員放棄復試資格,依次遞補。如初試合格人員確實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適當降低比例要求,但低于1:3比例的,取消該崗位(學科)招聘。有條件的招聘學校可以安排符合招聘條件的所有應聘人員直接進入復試環(huán)節(jié)。面試復試工作,區(qū)屬學校由區(qū)教育局統籌協調組織,鎮(zhèn)(街道)屬學校由鎮(zhèn)(街道)教育辦統籌協調組織。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總分合格的應聘者中,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筆試人選數與招聘崗位數(2n+1):1的比例{即筆試人選數=(招聘崗位數×2)+1}推薦人員參加筆試。若出現個別崗位(學科)面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實達不到上述規(guī)定比例的,則按面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推薦人員參加筆試。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21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時。筆試由區(qū)教育局組織,以閉卷形式進行。實行全區(qū)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試卷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基本文化素養(yǎng)和相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資料信息及面試成績由鎮(zhèn)(街道)、區(qū)屬學校匯總后,上報區(qū)教育局,經報名資格復審確定合格后,由招聘學校通知考生本人在順德教師招聘網站確認筆試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學科)。
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應聘者,按面試占60%、筆試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總分,按綜合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組團招聘崗位<學科>,還需與報考者志愿相結合統籌安排)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總分成績同分現象,則比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體檢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鞯慕M織、實施及結果的使用,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凡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不予聘用,招聘單位需及時將情況報備區(qū)教育局。
(六)公示。
經過考察同意聘用的擬聘人員,在順德區(qū)委組織部網、順德教育信息網教師公開招聘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提交教師招聘業(yè)務審查材料,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納入順德區(qū)教育事業(yè)單位人員編制。擬聘人員要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港澳大學畢業(yè)生、留學回國人員要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學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學校按規(guī)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其中初次就業(yè)人員(以辦理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手續(xù)為依據)試用期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最多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脫編手續(xù)。
若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發(fā)現問題的,順德區(qū)教育局審查資料不合格的,自行放棄聘用(或不服從統籌安排學校崗位)的,所缺崗位人員,是否依次遞補,由招聘學校研究提出意見后報批,義務教育學校的經鎮(zhèn)(街道)教育辦審核同意后報區(qū)教育局審批,區(qū)屬學校的直接報區(qū)教育局審批。
五、其他事項
(一)經順德區(qū)教育局公布確定進入赴高校設點公開招聘體檢人員名單的應聘人員,不能參加本批次招聘,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除符合本公告的招聘基本條件外,具體學歷、學位等條件要求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三)擬聘人員提交教師招聘業(yè)務審查材料后,經審核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3個月內(從公示之日起計算)未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招聘過程中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
4.2017年11月以來參加順德區(qū)公辦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確定擬聘后自動放棄的;
5.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進入體檢及之后環(huán)節(jié)的擬聘人員,如果放棄的,三年內不得再參加順德區(qū)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并按不誠信應聘記錄在案。
(六)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順德區(qū)教育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fā)布公告。
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請參加人員在考試前14天及時申領“粵康碼”,每日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并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荚嚽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7天內在廣東進行核酸檢測的陰性證明?荚嚽21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報考者不能參加考試。
應聘人員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七)本公告招聘條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數量或本級。
本公告解釋權歸順德區(qū)教育局。
順德區(qū)教育局咨詢電話:0757-22830293、22830226、22830229,監(jiān)督電話:0757-22830210、22830214。
各鎮(zhèn)(街道)教育辦咨詢電話:
大良教育辦29938273;容桂教育辦28381256;
倫教教育辦27720137;北滘教育辦23271076;
陳村教育辦23830092;樂從教育辦28338897;
勒流教育辦25553481;龍江教育辦23888175;
杏壇教育辦27388316;均安教育辦25518160。
佛山市順德區(qū)教育局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2021年順德區(qū)公辦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1年順德區(qū)公辦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3: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