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核方式、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核安排:應聘人員考核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和面試。考核的時間和地點在揚州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yzu.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二)資格復審:筆試和面試之前,我校將對通過資格初審、網上確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驗:①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本人身份證、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證明、《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本(專)科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等,已取得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碩(博)士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②社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證明或工作經歷證明、本(專)科、碩(博)士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等;③留學回國人員另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④資格審核時或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資格復審材料不全者、復審不通過者,取消考核資格。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參加面試,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從筆試合格者中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員。
(三)筆試:筆試內容結合招聘崗位工作要求,從高校輔導員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查,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心理測試和面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心理測試和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以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揚州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yzu.edu.cn/)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或身份證號查詢。
(四)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等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tài)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五)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本人。
(六)總成績: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七)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之間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個工作日內完成。未能在50個工作日完成的,將在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時說明原因。
四、體檢、考察
(一)考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二)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相關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
(三)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放棄聘用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則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體檢、考察。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
五、公示與聘用
(一)學校將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經省教育廳審核后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考核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等。因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的,或擬錄用人選明確放棄的,或其他導致崗位空缺時,則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公示。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
(二)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揚州大學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初次就業(yè)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再根據崗位管理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間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三)聘用審批后,在30天內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揚州大學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4-87971876
聯(lián)系人:施老師、韓老師、姚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揚州大學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4-87972358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揚州大學
2021年1月6日